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长治市人民政府批准,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2(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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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使用 年限 |
规划指标要求 |
起始价(万元) |
竞买 保证金(万元) |
增价 幅度 (万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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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 限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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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5号 |
东至:G-01-03F 地块 北至:太行西街地块 西至:太焦路防护绿地 南至:规划纬十一西路 |
40928.17 |
商业用地 |
40年 |
≤4 |
≤40 |
≥25 |
≤60 m |
12862 |
11216 |
3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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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6号 |
东至:G-0202地块 北至:规划纬十一西路 西至:太焦路防护绿地 南至:G-02-02地块 |
50386.9 |
商业用地 |
40年 |
≤2 |
≤45 |
≥25 |
≤24 m |
11912 |
10388 |
3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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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以上宗地为现状出让。 | |||||||||||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以挂牌出让方式公开出让,在挂牌期报价截止时有2家(含2家)以上竞买人要求继续报价的,并宣布现场竞价的时间和地点,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成交价总额仅指土地出让金,不包含受让人应缴纳的耕地开垦费、出让交易费等相关税费。本次挂牌出让宗地均为现状出让,具体要求详见资料文件。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2日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19年8月27日至2019年9月12日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书面申请(节假日不休息)。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9月12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9年9月12日16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挂牌时间为:2019年9月14日9时至2019年9月23日16时00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二)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电话或口头竞买申请。
(三)若有变更另行告知。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406号,中央商务大厦B座四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姜女士、许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80007
长治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19年8月23日
长治市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