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20-03517
- 成文时间:2020年03月20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7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解读:《长治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
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长治市水产养殖业转方式调结构,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养殖水域滩涂资源,促进水产养殖业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和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农渔发〔2018〕17号)部署,我市编制了《长治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现就《规划》的编制情况解读如下:
一、编制背景
本《规划》按照《农业部关于印发〈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工作规范〉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编制大纲〉的通知》(农渔发〔2016〕39号)等文件精神,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为指导,全面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以“提质增效、减量增收、绿色发展、富裕渔民”为目标,适应新时代农业农村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进一步有效配置水域资源和水生生物资源,合理布局水产养殖生产,保护水域生态环境,稳定基本养殖水域,保障渔民合法权益,加强养殖水域滩涂的规范化管理,促进渔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确保有效供给安全、环境生态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质效双增的现代渔业发展新格局。
二、目的意义
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是渔业管理的基本制度,是水产养殖业发展的布局依据,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该《规划》科学划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健全相关使用审批制度,落实相关保障措施,科学开发利用我市养殖水域滩涂,对全市渔业经济增长、生态环境改善、渔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渔业产业结构优化、新农村开发建设、农(渔)民增收等方面将会有很大指导意义。
三、编制范围
长治市管辖水域滩涂内,已经进行水产养殖开发利用和目前尚未开发但适于水产养殖开发利用的所有(全民、集体)水域和滩涂。
四、编制内容
《规划》分为五章:
第一章 总则。分析水产养殖业面临的形势,对编制背景、编制目的、编制依据、《规划》目标任务、基本原则、规划范围进行了阐述。
第二章 养殖水域滩涂利用评价。在阐述水域滩涂资源状况、自然气候条件、水生生物资源状况及水域环境状况的基础上,对长治市水域滩涂承载力进行总体分析评价。通过分析水产养殖发展现状,结合区域经济发展方向,对水产养殖前景进行预测。根据水域滩涂承载力评价和水产养殖产业发展预测结论,形成养殖水域滩涂开发总体思路。
第三章 养殖水域滩涂功能区划。按照功能区划确定禁止养殖区、限制养殖区和养殖区,并分别对不同功能分区的类型、面积、位置及管理措施进行列举、描述。
第四章 保障措施。为保证《规划》顺利实施,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完善生态保护和其他保障措施。
第五章 附则。《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律效力;规划图具有与文本同等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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