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大力推进市场监管理念和方式的改革创新,实现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长治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了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发〔2019〕39号),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的内在要求,是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内容。其目的就是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解决执法任性、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推动监管公平性和执法公正性。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着力构建市场机制有效、微观主体有活力、宏观调控有度的经济体制。李克强总理亲自提出、倡导并推动此项改革措施,2018年,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五年内,要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发〔2019〕5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实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通知》(晋政发〔2019〕15号)精神,按照市政府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起草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书面征求了市直各有关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 

  二、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提出到2019年底,市场监管部门完成“双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到2020年底,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建立双随机抽查结果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机制。到2022年底,全市市场监管领域新型监管机制更加完善,基本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二)重点任务。一是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二是建立和完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三是细化完善抽查工作规范。 

  (三)组织措施。首先是在年初各有关部门制定抽查工作计划。二是确定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牵头部门,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三是实施检查并公示。 

  三、特色亮点 

  一是工作机构权威高效。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确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二是日常监管与个案处理协同进行。将“双随机、一公开”作为市场监管的基本手段和方式,同时,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违法违规个案线索,要立即实施检查、处置。 

  三是首次提出“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要求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既严格问责追责,又有效保护基层执法检查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