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治市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做好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工作,推动城市生态环境改善,提升城市景观品质,实现区域绿化一体化发展,切实把我市打造成太行宜居名城,经市政府同意,印发《长治市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方案》(长政办发〔2020〕5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为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实施方案》精神,现对《实施方案》做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部署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紧围绕推进上党城镇群建设和全面提升核心区品质的目标,持续提升老旧公园游园的景观质量和服务功能,新建一批贴近百姓生活的“口袋公园”,建设联通东西南北的城市绿道,为全市人民打造更加优美、舒适、宜居、生态的居住环境。 

  二、政策依据  

  《实施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1992年国务院令第100号)《国务院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实施办法》(国发〔1982〕36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民义务植树的奖惩暂行办法》(晋政发〔1982〕111号)《关于修订印发<山西省园林单位、园林小区和园林道路申报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建城字〔2011〕214号)《关于修订印发<山西省城市(县城)星级公园申报与考核办法>的通知》(晋建城字〔2011〕215号)为主要依据。 

  三、总体目标 

  2020年全市新增绿地面积215.7万平方米,完成投资6.72亿元,持续加强社会绿化和园林“四创建”工作,保证三项主要绿化指标稳步增长,城市绿化质量进一步提高。 

  四、具体任务 

  《实施方案》建设任务中共分为四个部分,包括主城区绿化任务、各县区城市园林绿化任务、社会绿化任务、园林“四创建”工作任务。具体内容如下: 

  1.主城区绿化任务:2020年完成城市绿化投资4.02亿元,新增绿化面积91万平方米,续建改造绿地面积45万平方米。  

  2.各县区城市园林绿化任务:2020年完成城市绿化投资2.7亿元,新增绿化面积124.7万平方米,改造绿地面积31.1万平方米。  

  3.社会绿化任务:市直机关、学校、部队、省管院校、大中型企业完成绿化投资260万元,主要完成市区内裸地的补植补种任务。   

  4.园林“四创建”工作任务:各县区完成创建市级园林单位或居住区6个,园林道路4条,星级公园5个并推荐2-3个省级园林单位、居住区、园林道路和星级公园。  

  五、时间节点 

  2020年城市园林绿化实施时间段跟往年相似,以3.12植树节、3.20春季种植、6.30夏季种植、8.5-8.30雨季补植补种、10.10-11.10秋季补植补种为五个节点,将本年度园林绿化任务按节点分步实施、有序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