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cz0000000/2018-09313
- 成文时间:2018年05月09日
- 发布机构:长治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16日
- 发文字号:
- 主 题 词:
解读:《长治市2018年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
原文链接: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治市2018年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背景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骆惠宁调研长治重要讲话精神,加快我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增强区域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明确2018年服务业重点行业工作任务,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2017年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7〕155号)和《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长政发〔2017〕64号)要求,特制订本方案。
本方案主要是参考《山西省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2017年版)》、《长治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以及市政府工作报告、各行业主管部门工作报告等文件资料,并征求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意见同意后作出。
二、目标任务
深化服务业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聚焦“6+4”服务业重点领域,落实好30项工作任务,扩大高质量服务供给,补齐服务业短板,进一步扩大服务业规模、优化服务业结构、提升服务业水平,形成产业升级新支撑、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引擎、扩大就业新渠道,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1个百分点,为实现经济繁荣、环境优美、人民富裕,打造山西重要增长极和省域副中心城市目标提供坚实支撑。
三、基本原则
现代服务业发展主要坚持以下四方面基本原则,一是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二是突出重点,把握关键,优先发展基础条件好、产业优势明显、带动作用强的重点行业。三是集聚发展,打造特色,引导服务业集聚发展,实现差异化、特色化发展。四是创新驱动,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发展新型服务业业态。
四、主要内容及涉及范围
此方案共分为五部分,分别是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保障措施。
“重点领域和工作任务”中明确了重点发展信息、金融、交通、物流、科技、商务六大生产性服务业,商贸、文化旅游、健康养老、房地产业四大生活性服务业共十项重点行业,以及重点完成30项具体工作任务,并进行了任务分解,涉及市经信委、金融办、交通局、科技局、旅发委、民政局等十多个行业主管部门。
“保障措施”中突出了三项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的作用,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全市服务业运行情况,制定下一步工作计划,形成工作合力。二是创优发展环境,在土地、资金、人才等方面为企业发展提供扶持,创造优良环境。三是抓好监测考核,将服务业指标完成情况列入市政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开展服务业考核评价工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关键词解释
(一)服务业
一般认为服务业即指生产和销售服务产品的生产部门和企业的集合。服务产品与其他产业产品相比,具有非实物性、不可储存性和生产与消费同时性等特征。在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实际工作中,将服务业视同为第三产业,即将服务业定义为除农业、工业之外的其它所有产业部门。
(二) 传统服务业
传统服务业是指为人们日常生活提供各种服务的行业,大都历史悠久,如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
(三)现代服务业
现代服务业是指以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信息网络技术为主要支撑,建立在新的商业模式、服务方式和管理方法基础上的服务产业。现代服务业有别于住宿、餐饮、仓储、交通运输等传统服务业,以金融保险业、信息传输和计算机软件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房地产业及居民社区服务业等为代表。
长治市商务局
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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