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长信箱 - 党政领导 - 政府机构 - 法律法规 - 政务动态 - 领导讲话 - 政府文件 - 网上办事 - 网上调研 - 收费标准 - 政府公告
长治聚焦 - 时事报道 - 视频点播 - 便民服务 - 长治文化 - 长治英才 - 长治名人 - 健康医疗 - 教育园地 - 网站互联 - 市容市貌
 首页- 经济动态 - 经济分析 - 上党论坛 - 招商引资 - 工商博览 - 长治旅游 - 信 息 化 - 本地经济 - 国内经济 - 国际经济 - 专家视点
  长 治 旅 游
   
  上 党 文 物
  旅游景点
  革命故地
  旅行社
  宾馆酒店
  旅游法规
  地方特产
  旅游常识
  旅游线路
 
首页>>经济频道>>长治旅游>>旅游法规
 
·重大旅游安全事故报告制度试行办法·关于颁发《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饭店管理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创建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旅行社管理条例
·导游人员管理条例
       

晋ICP备010009号
主办:长治市人民政府   承办:长治市信息中心
   COPYRIGHT  ©  2004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