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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建立公正透明的管理体制,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其自身合法权益,监督本机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编制《长治市质监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指南》以年度为基本更新周期,并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作不定期的调整。
  一、公开原则
  凡属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公开政务信息应当遵循及时、便民的原则,不断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中国长治” 政府网站,网址:www.changzhi.gov.cn
  2、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网址:www.cz96315.com.cn
  3、新闻媒体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二、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本局设立“长治市质监局信息公开办公室”,专门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处理其他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事宜。
  受理机构: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长治市城西路22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355-3554331
  传真号码:0355-2052060
  电子邮箱:fgxj96315@163.com
  邮政编码:046000
  (二)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依照《国家保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公开。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公开权利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公开权利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的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在长治政府网站上下载电子版《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即可。
  (2)信函、电报、传真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公开权利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公开权利人可以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公开权利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
  3.申请的处理
  (1)审查
  ①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公开权利人予以补正。
  ②公开权利人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
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
  本单位受理机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按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
  ②属于部分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部分公开的理由;
  ③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④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⑤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三、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1、上级行政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举报电话:0355-2192570  
  传真号码:0355-2020031
  通信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邮政编码:046000
  电子邮箱:xxgkjb@changzhi.gov.cn
  2、监察机关: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0355-2020725
  办公地址:长治市城西路22号
  邮政编码:0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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