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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园林局 办公电话:0355—3551014 投诉电话:0355—3551006 邮政编码:046000 传真号码:0355—3551010 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城市绿化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规定;组织起草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规范性文件。 (二)组织拟定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园林绿地系统规划及专项规划,根据规划拟定年度具体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绿线”的确定及管理工作。 (三)负责对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附属绿地、风景林地、防护绿地、湿地以及城市主次干道绿化规划设计方案审批及全市园林建筑的设计,并负责监督、组织实施和保护。 (四)负责城市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城市绿化经费及局系统其它各项经费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义务植树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 (五)负责园林绿化设计,定额管理;负责制定园林绿化工程质量的等级标准及定额标准,负责进行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负责全市园林绿化企业的资质审核、申报、年检工作;负责外地进市从事园林绿化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核,办理进市登记及市场准入手续;负责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游乐园的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园林水系(不含河道)的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审批、验收城市建设项目中的园林绿化比例和部局,负责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安排的园林绿化专项资金,负责对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配套绿化资金的方案审批和监管使用;负责查处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负责占用城市绿地、伐移更新城市树木的审批和申报手续。 (七)负责城市公园、游乐园、城市雕塑和各类绿地的管理;负责广场、公园大型活动审批;负责监督、检查城市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参与城市绿化先进单位的评定、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 (八)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和各部门做好城市绿化美化工作和城市园林义务植树工作;指导监督各县(市)区城镇园林绿化工作。 (九)负责制定城市绿化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规划;组织本系统科普教育科技成果鉴定及申报和推广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及动物的保护;负责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和管理工作。 (十)负责城市专业技术职称和等级的初审;组织城市绿化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一)负责城市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和保护工作;做好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组织引导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负责盆景资源和艺术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工作; (十二)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2、领导班子: 姓 名:樊志新 职 务:局长、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园林局的全面工作。 姓 名:王云峰 职 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生产业务、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绿化管护、义务绿化等工作。 姓 名:郭爱莲 职 务:副局长、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协助局长分管机构组建、机关建设和公园、广场工作及精神文明、职业道德、计划生育、综合治理、行风建设、工、青、妇和离退老干等工作,分管人教科和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3、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5--3551014 主要职责: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文件起草、公文处理、会务组织、督促检查、机要保密、对外联系接待、后勤保障、机要档案、安全保卫、信访综治、政务信息、国有资产、行政管理、机关建设、群团活动,办理人大、政协提案;承办局长交办的其它事项。负责全局基建、土地、房地产开发、福利区的管理。 机构名称:人事劳资教育科 办公电话:0355-3551011 主要职责:负责全局机构的设置、人员编制和定员、劳动定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干部的教育、培养、考察、考核、办理全局职工的录用,调配晋级、奖惩、任免;接收安置大中专毕业生和复转军人;审批全局职工的工资福利;养老保险及离退手续;组织全市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职工技术等级评定;对全市园林职工进行业务培训。 机构名称:财务科 办公电话:0355—3551015 主要职责:负责年度财务收支预(决)算的编审,会计报表的汇总和统计资料的填报;对城维费、绿化和其它专项经费使用进行管理、监督;加强对收入、支出、专项经费和国有资产的全面管理和申报工作;负责局属企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的指导和监督检查工作;会同有关科室编制有关计划和报批工作。 机构名称:规划设计科 办公电话:0355——3551004 主要职责:规划设计科是局规划、设计和政策法规的业务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园林绿化及绿地系统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负责园林绿化的管理、设计;负责对公园、游乐园的规划、设计、审定;负责“城市绿线”和“绿色图章”的管理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维护费计划基本建设和土建维修计划的编制和审报。 负责园林绿化发展战略,新特园艺,重大政策的调查研究应用;贯彻国家园林绿化行业法律、规划及省市有关园林绿化的有关规定;组织起草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规划性文件;监督、指导园林绿化执法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和应诉代理工作;负责目标责任书的制定、检查、验收;编写园林信息,撰写园林史志;负责园林计算机网络建设。 机构名称:绿化建设科 办公电话:0355—3551008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实施绿地系统详细规划;制定、安排实施城市绿化年度的具体计划;拟定并申报城市绿化专项经费;组织计划的落实、检查、验收和评比;负责对全市城镇绿化进行行业管理;负责城区、郊区、开发区和各县(市)区城镇绿化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组织对园林化单位、园林化道路的检查、验收、评定;审定基层单位绿化工程项目。组织指导全市重点绿化工程建设;核准城市绿化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制定工程质量等级标准;负责绿化工程的招、投标以及市场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市绿化工程的监理和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审定全市道路、绿地、居住区养护等级评定和标准等工作;审批和办理改变、临时占用城市绿化用地和砍伐、移植、非正常修剪城市树木等手续;指导制定苗木生产计划组织市区内义务植树活动以及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宣传动员、组织指导单位和个人认养绿地的活动;组织城市绿化成果普查和资源调查评估工作;负责绿化资质的审报;负责生态研究工作。 负责全市义务绿化管理工作,草拟全市义务绿化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查、协调、验收义务植树任务完成情况;全市各县(市)区园林化单位、园林化庭院创建、摸底、分类工作;建城区临街店铺、单位、机关的“门前三包”(包门前花池内花草种植、后期管护、池内卫生)工作;负责全市各项绿化指标的统计、发布工作。 机构名称:园艺科 办公电话:0355—3551507 主要职责:负责城市公园(包括综合性公园、广场、游乐园、动物园、植物园、专类园、水系管理等)管理;制订公园等级标准;组织评定公园等级,验收新建公园,下达广场公园年度计划和花卉生产任务;负责公园内大型活动组织实施、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的审核;组织实施全市性摆花方案;负责花卉市场的协调指导,盆景资源的开发、利用、研究、生产、发展和园艺水平的提高;制定科研计划和重点科研项目研究;组织科普教育及本系统科技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工作;负责对全市名木古树的普查和保护;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及一、二类动物的保护和各类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及管理;组织全市游乐设备的安全检查,负责公园设备年检,负责公园实施设备维护、增加经费的计划审报工作。 4、 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长治国家城市湿地公园管理处 办公地址: 主要职责: ㈠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的法律、法规、条例及规定;组织起草湿地保护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地方政府规章草案送审稿;制定规范性文件。 ㈡、组织拟定湿地保护与利用的发展战略,制定并实施湿地绿线控制区内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湿地绿线”的确定及管理工作。 ㈢、编制湿地生态保护工程规划,负责对湿地绿线控制区内具体工程设计方案进行审批,并对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监督。 ㈣、负责保护湿地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负责制定生态保护工程的质量等级标准及定额标准;负责进行质量监管和工程验收;负责生态保护工程的招、投标及市场管理;负责可开发区域内各种游乐设施的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 ㈤、负责湿地管理区和绿线控制区界线范围内的勘测和立标工作;负责划入湿地管理的水系的设计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建立湿地各种资源的档案,积极开展湿地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负责湿地内各种资源和艺术的开发、利用、研究和生产工作。 ㈥、负责湿地绿线控制区内绿化建设的组织工作;负责审批、验收可开发区域内建设项目的绿化比例和布局,负责对配套绿化工程方案进行审核,对项目资金进行管理。 ㈦、负责湿地绿线控制范围内各类绿地的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各类绿地的达标情况;负责占有绿地、伐移更新树木的审批和申报手续;负责查处违反园林绿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㈧、负责恢复、修复由于人为干扰而遭到破坏的城市湿地。 ㈨、开展湿地执法检查工作,依法调查处理破坏湿地资源的案件。 ㈩、负责湿地保护经费的申报、管理和监督;负责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安排的园林绿化专项资金;负责湿地绿线控制区可开发区域内占用绿地补偿费、易地绿化费、义务植树费等费用的收缴、管理。 (十一)、负责湿地内科普教育、科普宣传等大型活动的审批;负责湿地保护的宣传工作;负责湿地内古树名木的鉴定、管理和保护,珍稀、名贵花木的引进、培育和管理;开展生物多样性及动植物的保护,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成果鉴定、申报和推广,积极开展对外合作、交流与研讨。 (十二)、负责制定湿地生态科技发展、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规划,组织专业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协调社会各界做好湿地保护工作,积极在湿地内开展认养绿地、古树名木、行道树等活动,切实提高市民的生态保护意识。 (十四)、负责定期向建设部汇报湿地资源保护、规划编制及实施等有关情况。 (十五)、承办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机构名称:长治市园林绿化管护一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英雄街以东的各街道、游园的绿化管护以及硬化、建筑、喷泉等的管护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园林绿化管护二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英雄街以西的各街道、游园的绿化管护以及硬化、建筑、喷泉等的管护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新区园林绿化管护大队 主要职责:负责液压立交桥往西至屯留界各道路、水上公园、连接线通道的绿化管护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植物科学研究所 主要职责:负责市区园林绿化植物的培育、推广,病虫害防治以及名木古树基因库的建立与保护。 机构名称:长治市园林监察大队 办公电话:0355-3551007 办公地址:长治市太行西街88号 主要职责:负责各县(市)区园林绿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对全市范围的树木、花草和各项园林设施进行监察管理。 机构名称:长治市太行公园 办公电话:0355-3552940 主要职责:太行公园主要职责:负责园内硬化、建筑、湖水的管理以及乔木、灌木、常青树、草坪、模纹的绿化管护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八一广场管理处 主要职责:负责广场硬化、建筑、喷泉的管理以及乔木、灌木、常青树、草坪、模纹的绿化管护工作;负责配合市委、市政府举行的大型会议和活动。 机构名称:长治市人民公园 办公电话:0355--2063513 主要职责:负责园内硬化、建筑、湖水的管理以及乔木、灌木、常青树、草坪、模纹的绿化管护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城市苗木花卉生产基地 主要职责:负责全市园林绿化所需苗木、花卉的采集、储藏、供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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