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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长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办公电话:0355——2183200 投诉电话:0355——2183218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长治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国资委),为市政府直属的正处级特设机构。市人民政府授权市国资委代表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市国资委负责监管市属企业国有资产。成立市国资委党委,履行市委规定的职责。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依法对全市国有企业资产、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进行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 2、代表市政府向所监管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3、通过法定程序对所出资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 4、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订考核标准;通过统计、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管,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负责重大产权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市级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的稳定工作。 5、监缴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金收益,编制国有资本金预算和执行方案。 6、依法对县(市)区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7、协调中央、省、外地在长治地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与地方相关的事宜。 8、承办省国资委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领导班子 姓 名:尚宪芳 职 务:副市长、兼国资委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国资委党委全面工作。 姓 名:魏书校 职 务:主任、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主持国资委全面工作,协助国资委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 姓 名:王建军 职 务:副主任、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国资委主任做好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工作。分管办公室(机关日常财务审批)、法规科、产权科。 姓 名:李新富 职 务: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协助国资委党委书记做好党委工作,负责党委日常工作。协助国资委党委书记和国资委主任做好企业领导人管理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纪检、组织人事科、企业党组织建设、宣传、教育、工、青、妇等工作。 姓 名:王晓勇 职 务:副主任、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国资委主任做好信访接待、综合治理、老干部、军转干部管理工作。分管组织人事科、机关党支部、组建新公司。与李新富副书记共同做好党委日常工作。 姓 名:卫玉玺 职 务:总经济师、党委委员 工作分工:协助国资委主任做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清产核资、统计评价等方面工作。与王建军副主任共同落实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工作。分管统评科、改革重组科。
3、内设机构:
机构名称:办公室(党委办公室) 办公电话:0355——2183200 投诉电话:0355——2183207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运转的日常工作;负责委机关文件、会议、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工作;负责党委会及委主任办公会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办理人大和政协议案、提案、意见和建议等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及接待联络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外事活动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政策法规科 办公电话:0355——2183237 投诉电话:0355——2183235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以及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工作;研究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中的有关法律问题;负责指导企业法律的工作;承担委机关的法律事务;负责研究总结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的理论和实践经验;负责调查研究所监管企业的改革发展、党的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重大问题;根据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市县国有经济布局调整,指导所监管企业进行结构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必要时对投资决策进行评估;对市县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国有企业改革进行监督指导;解决所监管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企业改革改组科 办公电话:0355——2183246 投诉电话:0355——2183242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规定,指导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研究所监管企业合并、股份制改造、上市、合资等重组方案,对其中需要有股东决定的事项提出意见;研究提出发展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指导所监管企业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工作;指导国有企业兼并破产工作,研究提出债权损失核销,组织协调债转股工作;组织协调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安置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统计评价科 办公电话:0355——2183247 投诉电话:0355——2183250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国有资产的统计和所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备案工作,建立国有资本统计信息网络,根据有关规定,对外发布统计信息;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拟订考核标准;建立企业绩效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拟订国有企业清产核资的政策及制度办法,组织所监管企业的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所监管企业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拟订并组织落实企业国有资产经营责任制度,研究和完善授权经营制度并进行监督,研究提出业绩合同等企业资产保值增值目标管理的方法并组织实施;综合研究经济和重点企业的运行状况;根据各方面对所监管企业的评价意见,综合考核所监管企业业绩;研究提出重大决策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组织人事科 办公电话:0355——2183222 投诉电话:0355——2183224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负责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档案管理和出国审批工作;负责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后备队伍建设;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位方式;负责监管企业的知识分子工作;负责企业领导人员和后备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监管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协调、督促、检查;负责监管企业的复转军人工作;负责委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产权科 办公电话:0355——2183254 投诉电话:0355——2183249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拟订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变动、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登记、变动、处置及产权纠纷调处等工作;负责监督、规范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负责指导所监管企业分离办社会负担,主辅分离和辅业改制,富余人员分流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纪检监察室 办公电话:0355——2183218 投诉电话:0355——2183225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市委、市政府和市纪委的有关指示、决定在国资委所出资企业贯彻执行情况;指导国资委所出资企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检查、处理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政纪的重要案件;协助市纪委、监察局查处其中涉及市委管理的企业领导人员的违纪案件;受理对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检举、控告,受理国资委所出资企业党组织和党员的申诉;完成市纪委和国资委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群工部 办公电话:0355——2183220 投诉电话:0355——2183220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委党委及上级群工部门的工作部署,研究制定群众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具体意见,并组织实施;积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协调和督促有关部门多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组织监管企业搞好职工思想教育和业务学习,培育“四有”新人,造就过硬人才,不断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做好妇女职工工作,切实维护她们的各项合法权益,发挥其“半边天”作用;抓好团委工作,充分发挥团员青年的生力军作用;宣传贯彻党的统战政策,做好爱国统一战线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4、下设机构 机构名称:长治市国有企业监事工作管理中心 办公电话: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提出派出监事会或监事的企业名单,制定监事会或监事的派出计划,组织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研究制定有关监事会工作的规章制度;承办专职监事的考核、培训等工作;负责聘请监事会工作人员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的事宜;负责监事会监督检查报告的审核、报送工作;负责对监事会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产权交易中心 办公电话:0355——2183280 投诉电话:0355——2183288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受理全市(含各县、市、区)企业(含国有、集体、民营、个人)产(股)权转让;受理承办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事业单位、金融机构委托处置的破产企业资产、罚没物资、以物抵贷资产及其他资产等项目交易工作及业务咨询策划工作;受理二手车的交易、过户工作;受理闲置设备、实物资产的调剂工作;负责企业改制、产权交易方案策划和咨询服务工作;负责专利和科技成果技术交易项目的转让工作;负责开展对非上市公司、有限公司股权进行托管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国有资产稽查评审中心 办公电话: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负责督促检查国有资本金的收益上缴工作;负责对清产核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审复核工作;负责对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核实;依据国家规定的程序、方法和要求,负责对企业负责人任职期间所在企业资产、负债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经济活动,以及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监督和评价;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机构名称:长治市国资委电教中心 办公电话: 投诉电话: 邮政编码:046000 主要职责:受市国资委委托,指导市属国有企业信息化工作,制定国资委系统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工作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国资委系统门户网站、数据中心及局域网的规划、建设、监理、维护、收费等工作;承担国资委系统干部、职工及党员电化教育任务;为机关各科会议、培训、活动提供录像、摄像、录音的资料收集、留存服务;负责国资委系统视频会议、公文传输和办公自动化工作;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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