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设立依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六条
许可条件:申报材料齐备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
4、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5、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证明。
办事程序:申请—材料审核—复审—审批—行政收费—发证
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房屋拆迁管理费 不超过300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0.3%;超过300户,按房屋拆迁补偿金额0.2%
收费依据:晋价房字[2002]70号、长价费字[2002]5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