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服务>>面向企业>>房产开发>>当前页
关键字检索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

服务项目: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
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
《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
3、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
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证明;
4、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书;
5、工程施工合同;
6、预售商品房分层平面图;
7、商品房预售方案;
8、其它。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许可→公示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下载表格:商品房销售申报表(样本)



  

晋ICP备01000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