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办事服务>>面向企业>>房产开发>>当前页
关键字检索
 
商品房现售核准

服务项目:商品房现售核准 
设立依据:《山西省城市房地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
申报材料: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
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3、竣工验收备案证明;
4、物业管理方案;
5、拆迁安置已落实证明;
6、配套设施落实情况说明;
7、其它。
办事程序:受理→审核→许可→公示
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下载表格:商品房销售申报表(样本)



  

晋ICP备01000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