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房屋他项权利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设立依据:《山西省城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第三十二条
提交材料:
1、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他项权证
5、房屋他项权发生转移、变更或者消灭的证明材料、法律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办事程序:
1、受理登记申请
2、权属审核
3、核准登记,颁发房屋权属证书
承诺时限:
转移登记、变更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注销登记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
2000万元(含)以下部分:2‰
2000—5000万元(含)以下部分:0.5‰
5000—10000万元(含)以下部分:0.3‰
10000万元: 0.1‰
工本费10元/本
注销登记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