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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审查


事项名称: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的登记审查
审查依据:国科政发〔2000〕209号《科技类民办非企业登记审查与管理办法》
审查条件:具备科技类民办非企业条件的企业
申请材料:①提供有关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职称证件证明;②验资证明;③办公场所证明;④成立申请报告;⑤法人简介;⑥成立章程;⑦填写有关表格;⑧其它需要提供的证件。
审查程序:提出申请;提交有关材料;市科技局实地考察后,经办公会研究决定;下发批文。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联系电话:2115700
监督机构:市科技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2023689
单位地址: 城西路28号市科技局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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