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与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省垂直管理机构>>市公路局>>行政执法>>当前页
关键字检索
 
山西省交通厅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许可条件:
  1.申请人必须具有法定资格;
  2.申请必须向有权颁发许可证的路政管理机构提出;
  3.申请事项必须符合法定许可范围;
  4.申请条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5.申请必须符合法定程序。
  许可程序
  1.申请
  2.受理
  3.审查
  4.决定
  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山西省公路路政总队长治支队法制科
  联系电话:0355-3523282
行政处罚



  

晋ICP备01000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
  联系电话:0355-202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