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全市自然科学研究、实验系列初级职称评审 办理机构:人事教育科 办理程序:①参评者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②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③组织初评组评委召开会议进行评审;④评审结果报人事局备案、发文。 联系电话:2115702 电子邮箱:kjjzcl@changzhi.gov.cn
晋ICP备01000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