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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


  事项名称:民营科技企业的管理
  办理机构: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科
  办理程序:①申请企业填写《山西省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申请表》,报送有关材料;②各县市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的初审;③市科技局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的企业进行评审,并报省科技厅备案、发证;④已取得民营科技企业资格的单位,在工商执照年检后30日内进行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2115700
  电子邮箱:kjjlp@changz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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