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图纸审批
执法依据:山西省政府85号令第5条、第16条
申报材料:
1、建设项目施工图纸(该项目首层);
2、配套建设的“结建”地下室设计图。
3、建设项目平面规划图及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
办事程序:
1、 受理;
2、 审核;
3、 现场踏勘;
4、 出具批准文件
中、大型人防工程:转呈省人防审图室审查
承诺时限: 小型人防工程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人防办转省人防工程审图室
联系电话: 0355-2024960
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单位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长治市人防办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用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