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 执法依据:山西省政府85号令第5条 申报材料: 1、计委立项批文; 2、配套建设防空地下室设计图纸及设计单位资质证明。 3、长治市人防工程“结建”审批表。 4、长治市“结建”地下室批建登记卡。 办事程序: 1、 受理; 2、 审核; 3、 审图; 4、 现场踏勘; 5、 出具批准文件 承诺时限: 8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市人防办 联系电话: 0355-2024960 监督机构: 投诉电话: 单位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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