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计量检定员资格核准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条、《计量法实施细则》第29条 许可条件:人员素质符合要求 许可程序:申请----审查资料(2天)----考核(11天)------颁发证书(2天) 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计量科 联系电话:0355-3551825 监督机构: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55---2020725 单位地址:长治市城西路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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