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 许可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三十九条 许可条件:1、身体健康。2、有实践经验。 许可程序:申请----审查资质(2天)----考核(22天)------发证(1天) 许可期限:2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 联系电话:0355-2110577 监督机构: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0355---2020725 单位地址:长治市城西路22号
晋ICP备01000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