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申请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办理机构:主管地税机关
办事须提供资料:申请人按规定向主管地税机关提供下列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有关合同、协议;
3、主管地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
办理程序:
1、申请人向主管地税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2、主管地税机关审核有关资料;
3、核发《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十日内回原主管地税机关予以缴销。
限办时限:即时办结
法定时限:无
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登记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