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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或缴纳社会保险费

  
  事项名称:缴费单位未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或缴纳社会保险费
  执法主体:长治市劳动保障局
  处罚类型:责令改正、罚款
  执法依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条例》第二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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