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工伤保险费率审定
许可依据:国办发[2004]62号、劳社部办[2003]29号
许可条件: 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申请材料:依法参加工伤保险有关材料
许可程序:1、费率确定: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伤保险费使用、工伤发生率、职业病危害程度等情况提出分类行业基准费率的具体标准,报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2、费率浮动:会同财政、卫生、安全监管部门制定。
许可期限:按年度及时办理
办理机构:市劳动保障局医疗保险科
联系电话:2034625
监督机构: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2040614
单位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