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船员适任证许可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39条
许可条件:
(1)年龄已满18岁且未满65周岁,女性未满60周岁。
(2)符合国家海事管理机构公布的船员体检标准。
(3)经过水上交通安全专业培训。
(4)具备规定的文化程度。
(5)按规定持有有效的〈〈船员服务薄〉〉和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水上服务资历,安全记录良好。
申请材料:
1、办理船员证件工作单;
2、船员职务适任证书申请表;
3、十二个月内的《内河船员体格检查表》;
4、两张近期直边正面2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
5、《船员服务簿》及其影印件;
6、有效的内河《船员职务适任证书》及其影印件(必要时);
7、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影印件;
8、其它有关证明材料(如学历证明、培训证明等)。
许可程序:
1、 受理(1天)
2、 水主办现场验收(12天)
3、 领导审批(1天)
4、 发证(1天)
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长治市地方海事局
联系电话:0355-2034426
监督机构:市政府政务大厅
投诉电话:96566
单位地址:长治市太行东街17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