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商品房预售合同备案 办理机构:长治市房地产管理局交易管理处 办理依据:《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 办理条件:商品房预售合同 办理程序: 1、受理备案申请;2、依照法律法规审查;3、做出决定并出具文件。 办理期限: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3505709 监督电话:3039787 单位地址:长治市南街大转盘
晋ICP备01000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