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设立电影放映经营单位审批
许可依据:《电影管理条例》第38条
许可条件:
(一)有电影发行单位、电影放映单位的名称、章程;
(二)有确定的业务范围;
(三)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员;
(四)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资金、场所和设备;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
(二)组织机构、章程、负责人名单;
(三)法定代表人与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四)资金证明文件、场地使用证明及平面图和设备明细表。
许可程序:
1、受理;
2、审核;
3、实地查看;
4、审批;
5、送达
许可期限:20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长治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联系电话:0355-2024820
监督机构:0355-2117215
投诉电话:0355-2023321
单位地址:长治市紫金东路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