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军转干部随军家属安置 许可依据:中发[2001]3号 许可条件:个人自愿、核准、企业安置 申请材料:个人档案、安置计划、部队证明 许可程序:根据安置方案给企业下达安置计划 许可期限:按期安置 办理机构:市劳动保障局就业工资科 联系电话:2022181 监督机构:市劳动保障局纪检组 投诉电话:2040614 单位地址:长治市英雄中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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