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购房落户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理条件: 因在市区购买住房需将户口落在我市的。
提交材料 :(1)迁来人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电脑打印)的户籍证明。(2)出具在市区购买商品房的房产证或购房收据原件及复印件。(3)迁来人属于夫妻关系的出具结婚证,子女关系的出具子女关系证明,超生子女出具处罚证明。(4)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证明(说明迁户原因和无违法犯罪行为)。(5)申请人申请。(6)办户审批表。
联系电话: 0355-2210146
电子邮件: czsgaj@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