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大中专毕业生落户
办理地点:市公安局办证大厅
办理条件:
一、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在我市辖区就业的。
二、原籍为我市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将户口迁回原户籍所在地的。
提交材料 :(1)派遣证或报到证。(2)户口迁移证。(3)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后可随父母落户(持父母关系证明直接到派出所办理)。(4)已有工作单位的可持单位介绍信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落户手续,单位无集体户口的,可将户口落到亲友处。(5)各县(市)及外地大中专以上毕业生愿来我市工作的,可将户口落在人才市场集体户(人才市场出具证明到市局户政处审批)。
联系电话: 0355-2210146
电子邮件: czsgaj@changzhi.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