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长治市国土资源交易事务中心
办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三)《山西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修正)
办理程序:
大厅受理 1日
交易中心审核 2日
分管局长签字 2日
交易中心即时将办结结果转大厅,申请人在大厅领取结果。
申请材料:
(一)申请(转让双方)、申请人(转让双方)有效身份证明;
(二)土地证书、房屋产权证明、房屋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凭证;
(三)出让批准文件、出让合同、出让金缴纳凭证、完税证;
(四)转让合同或协议;
(五)转让方属股份制企业的,需提供董事会决议;其他企业,需提供上级主管部门批文或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六)其他材料。
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地产交易服务手续费、咨询费有关规定的通知》(晋价房字[2001]第11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