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依据:
(一)《矿产资源法》
(二)《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
(三)《山西省矿业权公开出让暂行规定》
申请材料:
(一)县、市、区国土资源部门拟公开出让采矿权请示;
(二)地质报告。
许可程序:
大厅受理—矿管科主办—规划、地环科协办(会签)—分管局长审核—局长签发—矿管科即时将拟公开出让采矿权请示转大厅,申请人在大厅领取请示文件。
许可期限: 10个工作日审核后报省厅
办理机构:长治市国土资源局矿产开发管理科
联系电话:0355-2033893
监督机构: 长治市国土资源局纪检监察室
投诉电话: 0355-2040159
单位地址:长治市延安中路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