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机构:中共长治党校,长治行政学院学员处
中共长治党校,长治行政学院出授处
办理依据:
1、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
2、中共山西省委贯彻《中共长治市委党校》
3、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批准大同等十所地市委党校及太钢等五所大型厂矿党校开办干部大专班的通知。
4、中共长治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县(市、区)委党校工段的决定。
办理程序及条件:
(一)、干部培训
各县(市、区)党委(党组)接文件后,按文件规定条件选派干部,并上报市组织人民部门批准,按时间到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接到学习,县处级培训班一般为1个半月,中青年干部培训班一般为三个半月,学习期满,考试、考核合格发毕业证。
(二)、出校学历教育
办理条件:
1、本科:专科
2、专科:高中,中专
提交材料:
1、单位介绍信,毕业证件,照片1寸 自身。
2、街道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