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党组: 根据市人民政府长政发(2000)83号文件和晋编办字(2000)23号文件精神,并按照长财党组(2007)5号文件的要求,按规定程序考核研究决定,拟任: 田学军同志为办公室主任; 张淼同志为综合科科长; 李伟同志为票证科科长; 闫喜忠同志为稽查科科长。 请批准。
二○○七年三月二十八日
晋ICP备01000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 联系电话:0355-202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