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局精神文明建设水平,现将2006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围绕服务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财政工作,统筹各项工作,按照《长治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2006年工作要点》(市文明委[2006]1号)和《长治市财政局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长财办[2006]18号)的要求,围绕“走科学发展道路,建设现代文明新长治”的精神文明建设主题,坚持理论武装求实创新,舆论宣传围绕中心,文化活动创新思路,文明创建注重实效,全面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努力开创我局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局面,为我市财政改革和发展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氛围,推进三个文明共同进步。
二、工作任务及目标
2006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围绕新时期、新阶段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如何发展和怎样发展的问题,继续坚持高标准要求、全方位跟进、强有力带动的战略,认真总结以往创建活动的做法和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丰富创建内容,突出创建主题。要继续统筹机关各项工作,推进精神文明,努力把全年各项精神文明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1、统筹领导班子建设,强化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核心。领导班子建设的重点是,不断深化局领导班子的理论学习,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强领导干部的理论修养和党性修养。局领导要坚持过好民主生活会,注重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学习方法和实际效果,做到有学习计划,有制度保障,有学习笔记;扎实开展理论调研,坚持深入基层,增强群众观念,按时、按要求、高质量地做好新形势下的思想政治工作,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的政绩观、良好的群众观、全面的人才观、牢固的廉政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要结合实际在创新中解放思想,形成以改革谋发展,以创新促发展的共识,以理性的思维积极应对各种复杂局面。
2、统筹支部建设,巩固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柱。支部要突出抓好“一课三会”制度的落实,继续开展党员民主评议、争先创优活动,引深创建“最佳学习型机关”、“最佳服务机关活动”,加强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考察等工作,完善党组织活动阵地,积极参加好理论学习报告会和“党在我心中”、“热爱祖国”、“爱我家乡”等各种演讲会,努力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统筹干部教育工作,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干部教育工作的重点,要继续突出抓好思想政治教育、理论教育和法制教育,强化对干部职工的业务培训,尤其要抓好新形势下干部知识结构的调整和再教育工作,使广大财政干部掌握更多的科学知识,具备更高的科学素养,更加适应新时期财政工作的需要。要制定和实施“十一五”干部教育规划和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以及具体考核措施,采取行之有效的教育形式,安排组织好干部教育工作。
4、统筹妇女、计划生育工作,发挥精神文明建设的群体力量。单位妇女组织要积极开展建设学习型妇女组织活动,深化“巾帼建功、岗位成才”活动,紧跟时代脉搏;要努力把党和国家的妇女政策落到实处,维护妇女的合法权益,反映妇女的意愿和呼声;要充分利用“三八”节、母亲节等节日,积极开展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和适合妇女特点的文体活动,丰富妇女同志的生活,发挥妇女在机关“三个文明”建设中的“半边天”作用,努力促进广大妇女干部充分发挥才能,为财政工作多做贡献。继续加强计生工作,在大力支持全市人口与计生工作的同时,坚持局内计划生育工作常抓不懈,坚决杜绝计生违纪问题发生。
5、统筹团员青年工作,培育精神文明建设的时代先锋。支部要注重抓住青年的思想脉搏,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正确的理想信念,增强集体主义观念和爱岗敬业的精神。要结合干部队伍年龄结构的变化,加强团组织建设,以实施“文体发展工程”为载体,广泛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按照“动起来、乐起来”的要求,继续积极参与财政局组织的“火红的理财年华”系列活动和创建“青年文明号”活动,激发团员青年的工作热情,引导广大团员青年“立足岗位、创业成才”,发挥其生力军、后备军作用。
6、统筹局里日常学习,拓展精神文明建设的有效形式。要正确处理干部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的关系,积极开展组织开展学习《党章》活动,坚持做到集体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结合学习党章与加强党的建设相结合,做到科学安排学习内容,每月有学习计划,人人有学习笔记,定期检查学习体会,积极参与学习《党章》知识竞赛和主题党日活动,切实组织好理论业务学习考试、考核、检查等工作,促进党员干部不断提高党性修养。
7、统筹党风廉政建设,做好精神文明建设的保障工作。要探索建立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积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以贯彻《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廉政文化创新活动为载体,通过建立惩防体系和开展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家庭活动,充分发挥廉政文化在反腐倡廉工作中的教育、导向作用,使党员干部增强廉政意识,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增强拒腐防变能力,促进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要继续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纪律处分《条例》,认真落实各项廉洁自律规定和《长治市财政局200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确保年内不发生违法违纪事件。
8、统筹宣传思想工作,肩负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使命。要坚持积极向上、团结和谐的主流舆论,自觉肩负起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重要使命,坚持不懈地把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的任务落实到宣传思想的各项工作中,落实到精神文明建设的全过程。要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中华民族的奋斗历史、光荣传统和优秀文化。要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从祖国的悠久历史、灿烂文化和实现民族振兴的奋斗历程中,汲取精神力量,培育爱国情操,增强民族自豪感。要在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下,倡导一切有利于民族团结、祖国统一、人民凝聚的思想和精神,倡导一切有利于国家富强、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倡导一切用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不断促进财政的改革与发展。
9、统筹依法理财,营造财政普法活动的良好氛围。要在“四五”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继续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客观实际,广泛深入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的法律素质,坚持法制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财政法制观念,努力实现“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即由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向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的转变;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全面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财政领导干部的法律素质;全面提高财政部门法制化管理水平,使财政工作逐步走上法制化轨道,为全市财政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0、统筹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不断加强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建设。要积极开展荣辱观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全局干部职工牢固树立“八个为荣、八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以热爱祖国为荣、以危害祖国为耻;以服务人民为荣、以背离人民为耻;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以辛勤劳动为荣、以好逸恶劳为耻;以团结互助为荣、以损人利己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以艰苦奋斗为荣、以骄奢淫逸为耻。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要求,着力推进公民道德建设,积极参与财政局组织的以“知荣辱,树新风,种和谐”为主题的首先实践活动,深入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为要求,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坚持以理想信念为核心,广泛开展思想道德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积极培训、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大力倡导“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使干部职工明确是非、善恶、美丑的界限,树立正确的价值观,真正做到弘扬真善美,扬弃假恶丑,推动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
11、统筹单位作风建设,打造求真务实的平台。一要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的重要性,切实把求真务实精神落实到各项工作中去,坚持讲实话、出实招、办实事、务实效,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12、统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夯实精神文明建设的基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要继续开展“三打三禁”斗争,严防“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发生;要继续加强保卫工作,健全内部防范和群防群治网络,做好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对重点部位做到“三防一保”,确保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工作到位;要做好创建综合治理治安安全单位和安全文明小区、楼(院)工作,严防偷盗、打架、斗殴、流氓滋事事件发生,发案率、刑事犯罪率、治安案件率均不超过公安部门的规定。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要继续坚持局党组、党总支、党支部在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领导地位,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配合抓,形成全局上下齐抓共管精神文明建设的工作格局。按照“一岗双责”、协调发展的原则,局领导既要抓好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专项工作,又要抓好分管科室的整体文明建设。以一流的工作巩固和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果,开创建设的新局面。
2、强化参与意识。教育干部职工自觉地投身到各项创建活动中。在活动中充分发挥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促进各项活动蓬勃开展。
二〇〇六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