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科室: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纪委三次全会和市纪委四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抓好我局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我局2004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和责任作了具体分解。为了保证任务和责任的落实,特作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领导和各科室负责人都要认真学习领会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全面落实今年中央、省、市各级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自觉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列入重要工作议程,同业务工作、收费管理工作、财政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持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的原则,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重要情况,都要及时报告,实行责任人交帐制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
二、强化监督,严密考核。年中要对全局各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年底要按照财政局党组有关规定和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分工所承担的工作任务进行考核。考核情况要作为表彰奖励、提拨任用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确保反腐败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责任明确,严格追究。今年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分工明确,责任清晰,全体干部职工一定要高度重视,特别是科以上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强化“一把手负总责”,“谁主管谁负责”的意识,切实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发生重大问题的,造成恶劣影响的,都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构成违纪的,坚决给予纪律处分;构不成违纪的,分别情况给予诫免谈话、通报批评、调离调整领导岗位的处理,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健康发展。
二○○四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