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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市财政局党风廉政责任制实施细则几项的通知(2003)3号

局属各科室:
  为落实长财党组(2003)4号文件关于市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在局党组对全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全面领导的前提下,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严执纪、违纪必纠的原则,结合实际工作,制定计划,明细目标,建立相应的监督约束机制,努力从源头上治理腐败。
  我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局长负总责,分管副局长在职责范围内负直接领导责任,科室领导各负其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层层分解,责任到人。具体是:
  1、责任内容:
  (1)贯彻落实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提出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作出具体安排,制定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反腐败工作重要精神,搞好廉政教育。
  (3)贯彻中央、省、市,财政部、财政厅、市财政局局党组下发的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和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狠抓落实。
  (4)建立和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措施,积极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
  (5)每季度末组织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分析会,研究廉政情况,解决存在的问题。
  (6)受领导或纪检、监察部门(室)委托,同职责范围内管理的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并及时汇报情况。
  (7)完成局党组和局领导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8)确定一名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联络员依据职责开展工作,向本单位和财政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组办公室负责。
  (9)统一参加财政局组织的党风廉政教育学习。
     2、责任分工:
  (1)局支部负责领导干部(科室)廉洁自律民主生活会的组织工作。
  (2)办公室负责建立廉政档案、减少会议、控制庆典活动、礼品登记与上交管理、机关招待费的控制和制止奢侈浪费;审查、控制因公出国(境)人员;领导干部收入申报、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清查领导干部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条件;落实领导干部配车、用车制度、电话管理规定、住房制度改革、清车、清房等工作。
  (3)综合科负责市直行政事业收费、其它收入催缴入库管理中“收支两条线”情况的落实。
  (4)票证科负责市直行政事业收费、其它收入的票据管理和“收支两条线”的源头治理。
  (5)稽查科负责市直行政事业收费、其它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中违规行为的检查。
     3、责任考核:
     (1)局领导组织对领导干部和各科室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工作。
     (2)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考核工作。
     (3)考核采取量化计分、民主测评和综合评定等方式。领导干部和各科室的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工作要与年度考核、工作目标考核相结合。
     (4)考核结果要记入领导、干部的廉政档案,作为对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拨任用的依据;发现的问题,要采取措施,限期整改,及时上报结果。
     4、报告制度:
     (1)各科室每年向局领导和办公室报告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对出现的重要问题,要根据局领导和财政局纪检监察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2)科级以上领导干部要在年终述职报告中,如实报告个人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和个人廉政情况。
     5、关于奖励追究,参照《细则》中适用条款执行。
     6、为更好地学习和执行,将中央、省、市、市财政局有关廉政建设的通知、规定附后。


二OO三年六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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