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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通知》

制发机关: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成文日期:二00七年三月十六日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委、局、办:
  为认真贯彻去年全省和全市政府系统干部大会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政府系统的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按照我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的部署要求,近日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抽调工作人员,对市直部分单位的工作纪律、工作作风、服务态度等情况进行了暗访。
  从暗访的情况看,总体上是好的,但也发现了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少数单位环境卫生较差;一些工作人员出勤在岗率不高;上班期间有少数人员串岗、聊天、打游戏;个别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冷生硬,甚至有吃、拿、卡、要的现象,严重影响了政府机关的良好形象。
  针对这些问题,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组专题研究,现对全市政府系统各级各部门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加强对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认识,真正从思想上重视起来,明确责任,健全机制,改进作风,堵塞漏洞,切实抓好行政效能建设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抓紧建立和完善政务公开制、首办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健全完善目标管理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和公务员绩效考核制,重点解决工作中存在着的懒、散、松、惰、骄、慢、差、粗等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解决业务流转不畅、办事推诿拖拉、敷衍塞责、失时误事等运转效率不高的问题。
  三、各级各部门要以全面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的执行力为着力点,进一步端正学风和工作作风,增强责任心、自觉性和能动性,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从严管理,依法行政,切实加强效能建设,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努力实现从管理型机关向服务型机关的转变。
  四、各级各部门要对前一阶段行政效能建设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问题和差距,提出今后整改的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今后,市机关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将加大监督查力度,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严肃处理在机关行政效能建设中不落实的人和事。特别是要按照《山西省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规定,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以及违反工作纪律、影响行政效率、败坏政府形象的有关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对其单位主要领导给予责任追究,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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