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纪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整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纠建并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发展的思想,改革的办法,创新的措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纠正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治理商业贿赂和医德医风建设等项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卫生事业和谐快速发展。
二、工作重点
(一)继续搞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按照中纪委《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要求,卫生局党组先后下发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各单位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和《纲要》,继续落实《廉政准则》,切实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八条规定,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认真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的实际,把责任制内容分解细化,明确责任主体和范围,完善考核标准、办法、程序、考核结果的使用及责任追究的具体标准、办法、程序等配套制度,力求可行,方便操作,便于检查,切实发挥作用。
二是要把年度民主评议同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结合起来,按照中纪委、中组部《关于提高县以上党员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质量的意见》,切实过好民主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搞好廉洁自律工作。
三是认真执行中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规定”和制止奢侈浪费的八条规定,严格控制各种会议和各种庆典活动;坚决制止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和用公款吃喝玩乐的行为发生;坚决制止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买卖股票等营利活动,拒绝一切商业贿赂行为。
(二)进一步深化医疗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
1、不断深化行风建设的理念,坚持不懈地把搞好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作为兴医强院的根本大计,当作“无形资产”,“品牌产业”和“形象工程”来抓,牢牢把握卫生行风建设的主动权,努力造就一大批政治合格、技术精良、道德高尚的医疗技术人才,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准,为广大患者创造一个良好舒适的就医环境。
2、继续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先管行风,抓行风就是抓效益”的指导原则,全面落实行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分解工作目标,任务落实到人,公示社会承诺,强化考核监督,实施责任追究,真正形成“一把手总抓,纪检组主抓,各部门协抓”的行风建设领导格局,把行风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
3、广大医务人员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卫生部“八不准”规定和省卫生厅“十不准”要求为重点,以“三个一切”为目标,深入搞好医德医风教育,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狠刹医疗服务中“乱收费、滥检查、开单提成、吃回扣、收红包”的歪风,积极开展创建“五无”示范医院活动。
(三)深入开展治理卫生领域的商业贿赂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加大力度,强化措施,引深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建立长效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使治贿工作深入扎实。
(四)加大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力度
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对市直卫生系统各单位的案件管理和领导、发动群众、发现案源、做到有案必查,一查到底,绝不能有案不查,隐瞒不报。
二是加强举报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认真做好信访举报信件的阅办、调查、案件查处、做到对信访件及时阅办登记,迅速调查落实,按时结案上报。
三是要建立与纪检监察、检察机关和工商、审计部门的沟通机制,结合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严肃查处一批在药品、设备器械购销及基建工程中的商业贿赂案件。
(五)建立完善监督机制,深入搞好行风监督工作
1、不断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搞好纪检工作队伍的建设。各单位纪检工作要按照"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要领导亲自抓、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参与支持"的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纪检工作的监督制约机制。
2、开通多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积极搞好对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监督工作,紧紧围绕群众看病贵、看病难等问题,强化自我监督、搞好舆论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开展听证监督,加速卫生系统行风建设的步伐。
3、突出监督重点,集中精力搞好对卫生系统商业贿赂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医药购销中“医商勾结”和“吃拿回扣”的不正之风;加强对落实“十不准”规定和“八不准”要求情况的监督,狠刹医疗服务中“收红包、开单提成、乱收费、滥检查”等不正之风;特别要加强对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典型案例查处情况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