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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发行中小学教材、非法发行进口出版物


    事项名称:非法发行中小学教材、非法发行进口出版物
    执法主体:长治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处罚类型:没收、罚款、吊销
    执法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六条:未经法定方式确定而发行中小学教科书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罚。违反规定发行进口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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