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违规发行侵权出版物 执法主体:长治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处罚类型:没收、罚款 执法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违反本规定发行侵犯他人著作权或者专有出版权的出版物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处罚。
晋ICP备010009号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E-mail:zgcz@changzhi.gov.cn 联系电话:0355-202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