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发行违禁出版物 执法主体:长治市文化新闻出版管理局 处罚类型:没收、罚款、吊销 执法依据:《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四十二条:违反本规定发行违禁出版物的,依照《出版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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