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一五"规划)是在总结"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取得的成绩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根据省市要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面临的国内外新形势和质量技术监督自身发展规律编制,是指导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全面、持续、协调、健康发展,动员和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为促进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行动纲领,是全系统各单位、每一个工作人员在“十一五”期间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重要依据。
一、"十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和事业发展回顾
(一) 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现状
"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质量为中心,做好服务大文章" 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促进长治经济发展的中心工作,带领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转变作风、更新观念、转换职能、依法行政,不断探索并实施从源头抓质量的工作方式,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基本形成了统一、协调的质量技术监督体系,为长治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积极贡献。
1、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质量管理工作取得新成绩
"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紧围绕《质量振兴纲要》确定的目标任务,把部门行为纳入到政府工作的系统工程,深入开展了"质量兴市" 活动,大力实施了名牌战略,积极建议市政府制定出台了《长治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名牌战略,努力推进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的意见》和《长治市创名牌奖励办法(试行)》,大大调动了全市企业的积极性。到2005年,全市有2个中国名牌产品,占到全省9个中国名牌的22%;有5个山西省标志性名牌产品、20个山西省名牌产品和4个国家免检产品;有18家AAA信誉等级企业、35家AA级企业、37家A级企业。全市名牌企业和质量信誉企业数量在全省领先,分别比上届增加16.75%和164.71%。
2、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质量监督工作取得新进展
"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高度重视打假工作,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较好地开展了食品、建材、农资、石化产品、黑心棉、地条钢、机电产品和节日商品专项打假,每年为社会挽回经济损失约500万元。市局在2003年被国家总局表彰为“全国质量监督先进单位”,2005年被山西省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评为“2003—2005年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先进单位”。
3、促进区域经济健康发展,标准化工作取得新成果
"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紧紧围绕经济中心工作,强化了标准化工作在服务三个产业中的成效。工业上在全国率先以地市完成消灭无标生产工作,使企业采标率由以前的52.1%提高到97.97%, 2002年被国家总局表彰为“全国消灭无标生产先进单位"。第三产业上率先在全省探索开展服务标准化工作,出台了长治市零售商店、餐饮业、电信业三个领域的《服务标准化指南》,首推长治移动公司为全省服务标准化AA级示范单位。农业上除在全省率先完成沁州黄小米原产地域产品认证之外,近年来致力于先进技术的转化应用,先后制定出台了《长治市绿色(有机)食品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等21个生产技术标准,采纳制定56项绿色农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大力推广了30种标准化高产高效种植模式;到2004年以消灭农产品无标生产为目标,先后收集、整理、制定、发布、实施各类标准721项,初步建立起了覆盖农产品各个环节的农业标准体系;到2005年一次性承担了25个国家级示范区项目,占到全省总数的70%。长治市政府被表彰为全省唯一的“全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组织推广先进单位”和两个“全国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市”之一。
4、加大垄断行业监督管理,计量工作取得新突破
"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加大了对垄断行业的计量执法监督力度,有效开展了电能表、水表、煤气表、煤矿瓦斯计的计量检定,主要强检工作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89%以上。加强法制计量工作,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受检率达到100%,企事业单位最高计量标准受检率达到95%以上,维护了国家、集体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5、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明显加强
"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普查整治试点工作方案》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成功开展了压力管道专项普查和气瓶普查整治工作。全市共普查锅炉1243台,压力容器2692台,特种设备 2827台,产权转移气瓶63272只,51家气瓶充装站通过省局验收。加大现场监察力度,检验锅炉2765台(次),受检率达到98.6%;检验压力容器8290台(次),受检率达到97.5%;检验各类起重设备1769台(次),检验电梯296部,受检率达到100%;查处特种设备违法违规案件75起,有效遏制了事故的发生,使特种设备的运行安全得到了保障。
6、加强自身建设,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快速发展
(1)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机构改革取得重大进展。2000年,实行省以下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垂直管理以来,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省局的领导下,本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积极稳妥、狠抓落实"的原则,在各县(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配合下,顺利完成了管理职能划转、县(市)局领导班子接收任命等工作,初步形成了统一、协调、具有权威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体系。截止到2005年底,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10个科室,下设4个直属事业单位和14个县(市、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拥有在职职工532名工作人员,固定资产总值 2466万元。公务员队伍迅速壮大,社会地位日益提升,先后获得长治市市级文明单位、全市最佳服务机关等20多种荣誉。
(2)质量技术监督技术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十五"期间,全系统依法设置的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14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全市各种主要工农业产品的质量检验、计量检定、特种设备检测网络。技术机构服务领域不断拓宽,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3)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建设进一步加强。"十五"期间,市局制定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责任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考评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了执法文书考核机制,对全系统执法案件进行有效监督审查;与长治日报、晚报、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建立了长期协作关系,定期宣传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对重大事件及时跟踪报道;成立了案审办公室,规范了案件初审程序,执法和办案水平不断提高。截止到2005年底,全系统参加各种法律法规培训530多人次,参加法律法规宣传活动2550多人次,通过各新闻媒体刊播稿件2124篇,220名执法人员通过考试取得了国家质监局执法证,248名执法人员领取了省政府执法证,查处各类违法案件 6466件,其中现场处罚5499件,立案案件967件,受理举报投诉案件1968件。
(二)"十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五"期间,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
1、经费尚有短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没有固定渠道,部分单位至今尚未解决办公场所。大部分技术机构在用设备陈旧老化,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
2、技术机构布局不合理。技术机构低水平项目重复建设,任务交叉,面向市场,面向社会的能力很薄弱,缺乏自我发展的机制和能力,运行机制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
3、打假力度不够。由于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执法手段和装备远远不适应工作的需要,打假责任机制还不完善,对制假售假行为缺乏查处手段,给违法行为以可乘之机,假冒伪劣蔓延的势头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有效控制。
4、人员素质不高。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地方执法不够严谨。技术机构的激励机制尚未形成,高层次的专业技术人才匮乏,高级职称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0.94%。思想作风、技术水平、业务开拓能力、改革创新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新形势对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的要求
"十一五"时期是长治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扩大对外开放的重要时期,是建设全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的战略机遇期。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对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一)经济全球化,要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按照国际惯例调整相关业务工作
经济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贸组织为我们利用国际市场和资源,加速发展自己提供了十分有利的条件。经济全球化,可以使我们在更大范围、更深层次和更广泛的领域上参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和竞争,扩大境外投资和跨国经营,实施"走出去"的战略方针。但是,大多数出口产品将面临由主要发达国家设置的贸易技术壁垒问题。这就要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尽快熟悉WTO/TBT规则,认真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法规,跟踪国际质量动态,建立WTO/TBT 咨询服务机构,及时提供信息。在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等方面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步伐,努力运用标准化、计量、质量认证等方面的手段,合理有效地保护国内市场,保护民族工业和国产名优产品,真正使天脊硝酸磷肥、澳瑞特健身器等名牌产品走向世界,响誉全球。
(二)高新技术时代,要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为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提供服务
进入21世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以信息技术、生物技术为代表的高新技术及其产业迅猛发展。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前景广阔的高新技术项目,进一步完善社会化技术服务体系,促进科技成果更快更好地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是“十一五”全市科技发展的重要内容。这就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标准化、计量、质量工作要渗透到现代科技前沿,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为商品,形成新的生产力,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要逐步建立与高新技术领域及其产业化发展相适应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研究体系,改变产品标准、检测技术落后于工业化生产的现状。加强基础标准和产品指标体系研究,提高标准的有效性。加强计量检测手段和方法的研究,提高计量检测水平,为高新技术提供必要的计量测试保证。加强对国家计量基标准的建立,实验室规范化管理,通过国家计量基标准国际比对,通过国家实验室互认,通过认可机构的互认,从而保证国家间测量的可比性,实现测量结果和证书的互认,确保产品顺利进入国际市场。
(三)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建立全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要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创新服务理念和健全服务体系
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是时代的要求、人民的要求,为我们质监部门进一步为人民执好政、掌好权,指明了方向。同时,建立全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是振兴长治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一次战略机遇。这就要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必须贯彻落实"以人为本、持续发展、依法办事、规范管理"、"环境建设就是效益,就是形象"、"支持企业、服务企业、发展企业、发展自己"的新理念,加强队伍建设,创建"学习型机关",提升质监队伍的整体素质,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地把促进质监事业的发展与建立全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结合起来,将部门的发展有机融入到全市经济社会的进步中,实现同荣辱,共发展。
(四)经济发展和质量振兴,要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必须把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提高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作为首要工作任务
按照推进和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总体要求,实现长治质量振兴的总体目标关键是营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和提高全市产品质量的总体水平。党中央、国务院对今后一个时期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假冒伪劣产品工作非常重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全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会议上强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是实现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保证。"国务院副总理吴仪在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上强调,"要认真吸取阜阳劣质奶粉事件的教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整合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 国家总局也提出了"两抓两提高"的具体要求。这就要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把握机遇、应对困难、因势利导、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切实落实好国家的有关政策,履行好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要改进和完善质量监督工作,建立打假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整顿市场经济秩序;加强对质量工作的宏观指导,大力实施名牌带动战略,促进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推动质量振兴事业的发展。
三、"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设想
(一)指导思想
"十一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与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建立健全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质量技术监督体系。全面落实《质量振兴纲要》的目标任务,紧紧贴近地方中心工作,履行好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为地方经济建设服好务。全面落实科技兴检战略,整合技术机构,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风行风建设,加快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为长治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二)指导方针和原则
"十一五"期间,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必须坚持的指导方针和原则是:
1、坚持以经济工作为中心,面向市场,贴近生活的原则。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改变,面向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着眼于实施"以质取胜"战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组织企业走质量效益型发展道路,为建设全省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保驾护航。
2、坚持以质量为中心,标准化、计量为基础的方针。充分发挥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整体功能,加强标准、计量、认证等技术基础工作,形成从源头狠抓质量的工作机制,实现"有位、有为、有效"的工作要求。
3、坚持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的原则。按照规范化、法制化、科学化的要求,通过改革创新,努力探索在新形势下对质量问题实行综合治理的新路子,把引导企业自律、加强政府监管、发挥市场机制三方面作用落实到位。加强行政执法和完善法律法规体系相结合,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保证监督到位、管理有效、服务优良。
4、坚持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方针。按照规范市场,扶优治劣,引导消费,服务企业的要求,建立市场准入制度和质量诚信体系,在标本兼治、重在治本上下功夫、见效果。围绕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建设,为企业提供全方位、高层次质量技术监督服务,努力营造一个企业欢迎的公平竞争环境和外商满意的投资环境。
5、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全面实施科技兴检、人才强检两大战略,通过对技术机构的结构调整、深化改革,建立一个规模和水平与长治国民经济相适应,机制和功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运作和规范与国际惯例接轨的质量技术监督技术保障体系,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6、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质量技术监督事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应该统筹规划、协调发展,互为促进。要在全社会树立起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努力打造一支政府需要、企业欢迎、社会赞誉、群众信赖的质量技术监督队伍。
(三)发展目标
1、全面提高质量管理工作水平。"十一五"期间,主要产业、大型企业、企业集团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质量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重要工业产品和主要服务项目具有一定的国际竞争力。继续推进名牌战略,培育3-5户国家质量管理先进企业, 1-3个山西省质量奖企业,3-5个国家名牌产品, 1-3个国家免检产品, 35-40个山西省名牌产品,消灭名牌产品空白县。名牌产品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0%。
2、建立健全质量监督体系。"十一五"期间,产品定期监督检验企业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定期监督检验产品受检率达到92%以上,企业产品质量抽检平均合格率达到90%以上,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企业获证率达到90%以上,主要消费品的质量、安全和卫生指标全部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假冒伪劣产品泛滥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确保产品质量安全,不发生质量事故。
3、积极创新标准化体系。"十一五"期间,长治市工业企业的产品全部按标准组织生产,基本消灭农业无标生产,实现创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的目标。在商业、餐饮、旅游、洗染、美容、洗浴、社区服务等行业全面推行服务标准化。
4、整体推进计量基础工作。"十一五"期间,完善市场商品计量监督机制,确保商贸领域在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0%以上,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大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管理,确保医疗卫生等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加油站在用加油机受检率达到100%,矿用安全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100%。依法加强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管理,重点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积极倡导诚信计量工作,力争我市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使用C标志实现零的突破。
5、全力确保安全监察工作。坚持和完善特种设备全过程安全监察制度,保证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特种设备监检率达到100%。全市建立起安全监察网络信息系统,实现全过程动态管理,确保“十一五”期间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无事故。
6、快速提升法制建设工作。认真研究世界贸易组织有关法规,探求运用WTO/TBT 规则服务地方经济的新途径,积极开展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工作,力争再有1种产品使用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打造长治特色品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建立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行政执法队伍。
7、发展壮大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完善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技术机构结构调整全面完成,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培养一支高素质的质量技术监督干部队伍,造就一支掌握高新技术的质量技术监督专业人员队伍。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固定资产总值突破3600万元。
四、"十一五"规划的主要工作任务
(一)全面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提高全市质量总体水平
1、深入推进质量兴市工作。按照《质量兴市、品牌强市绩效标准》,进一步完善质量兴市工作机制。质量兴市工作实现突破,进入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市行列。积极引导企业推行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提高体系认证对企业质量管理的有效性。以建设环境友好型、资源节约型社会为目标,以县为单位开展试点工作,选择企业引进和推行环境管理、资源管理、卓越绩效管理等有效管理模式。完善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在实施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制度基础上,将所有实施许可证管理和强制性认证企业、名牌产品企业、质量信誉企业纳入诚信体系,分级管理,形成诚信表彰、缺信警示、失信惩戒的机制。以建设新型能源和工业基地为目标,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工艺水平,鼓励节能、节水、节约资源型工艺,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冶金、焦化、水泥、电石等行业落后生产工艺淘汰完毕。
2、全力实施名牌战略。扶持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名牌产品。加大名牌产品企业扶持、培育力度,重点向质量效益型、自主创新型、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企业倾斜。根据地域特点和全市调产方向,加大煤化工、轻工、医药、农产品、机械制造等行业,以及高新技术和节能环保型企业产品的培育力度。加强政府对名牌工作的扶持和推动,5年内全部县(市、区)出台对名牌产品和名优企业奖励相关政策,力争名牌产品总数占全省总量前位,使名牌产品逐步占据全市经济的主导地位。
3、着力加强企业质量建档工作。逐年提高建档数量,扩大建档覆盖率,提升建档质量,科学使用档案数据,在分析统计的基础上,建立年度质量报告制度,提高质量监督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4、大力强化证后监管。建立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日常监管台账,确保登记率达到100%。提高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监管的科学性、有效性,确保质量安全。完善生产许可证信息查询系统,实现省、市、县信息互通,为全市范围内生产、经营列入目录内工业产品的监管和无证查处提供政策和信息支持。加强对强制性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区域内3C产品生产企业100%建档。建立获证企业监管台帐,实行动态跟踪管理。加强对流通领域内3C产品的监管,加大宣传和查处力度,提高监管工作的有效性。加强对计量认证、审查认可检测机构的监管,做到区域内获证检测机构100%建档,确保为社会出具数据的准确性和公正性。杜绝无证和证书过期检测机构出具社会公用数据。
5、充分发挥认证工作作用。引导企业进行体系认证、产品质量认证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开辟认证新领域,引进绿色市场认证、良好农业规范认证,食品和农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等新模式。规范认证市场,加大对认证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认证行为,提高企业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等管理体系认证和体系运行质量。体系认证有效性年度检查覆盖率达10%,5年内达50%。
(二)坚持标本兼治,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1、建立健全打假工作责任制。要大力发挥政府“打假办”和“创建无假货市领导组办公室”的职能作用,将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到市县两级政府议事日程,细化至乡镇人民政府的日常管理事务之中,通过政府牵头、部门协作的运作方式,逐步形成全市“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级级有压力”的监管组织保障体系。结合各年度的工作实际,在市县两级政府、政府与各职能部门,质监部门与包片责任人之间签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状》,出台具体的《考核标准》和《责任追究》措施,进一步强化层级负责制。
2、进一步完善打假工作机制。要构建“五道防线”:一是以查处生产加工窝点为重点,构建遏止假冒伪劣产品从生产进入流通的"防线";二是以查处假标识、假包装物印制活动为重点,构建假冒伪劣产品乔装打扮混入市场的"防线";三是从严落实出厂产品必须检验合格的规定,构建伪劣产品从生产源头进入消费领域的"防线";四是以查处非法使用废旧原料生产加工为重点,构建防止非法原料制假的"防线";五是以建立制假售假"黑名单"为重点,构建市场质量信誉"防线"。
3、突出打假工作重点。围绕“三重一大”、“百千万”的工作重点,认真查处数额较大、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彻底铲除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黑窝点。重点组织好农资、建材、煤炭、无证食品、以非食用原料生产加工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查处和地条钢、黑心棉等社会危害严重的劣质产品的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国家明令淘汰工艺、落后技术生产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维护全市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
4、全力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要严格生产许可,按时完成符合条件企业的申报工作。对获证企业检验人员要统一培训、考核、发证,确保企业检验人员持证上岗,争取每年定期开展对各企业出厂检验项目的比对试验。采取日常监督、分类巡查、定期监督检验、质量抽查、年度报告和期满换证等多种方式做好获证企业证后监管工作。研究出台长治市关于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具体措施和办法。严格落实《长治市质监系统食品质量安全区域监管责任书》,明确各单位、各部门监管区域、任务及责任人,自上而下形成有效的内部督查机制,不断改进区域监管机制和方法,努力达到在管理上实现从"粗放"到"精细"的转变,在监管上实现从"静态"到"动态"的转变,在工作上实现从"远程管理"到"贴近服务"的转变,在人员上实现从"专职专管"到"社会参与"的转变,在意识上实现由质监部门强制监管到加强企业自律的根本性转变。
5、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要紧紧围绕当地产业结构的重点企业、重点产品,制订各年度《定期监督检验》目录,通过加强对技术机构计量认证、实验室评审、资格确认等工作的证后监管,以及对定检计划完成情况的有效监督,确保定期监督检验覆盖率和定期监督检验产品合格率达到目标要求。在配合国家和省局搞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基础上,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政策的倾斜和财政的支持,尽早开展市级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加大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力度,落实通报、公告、整改、处罚、曝光等措施。加强检验结果的分析比较和信息通报工作,及时、全面、动态反映企业产品的质量状况,逐步完善我市不合格品的召回、下架、退货制度。
(三)创新标准化工作机制,促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
1、进一步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围绕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的目标,加强农业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行农业标准化,发展节约型农业,提高农业产量和质量档次,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水平。进一步完善农业标准体系,完善农业标准化培训和推广体系,基本消灭农业无标生产,实现创建“农业标准化综合示范市”的既定目标,促进发展现代农业,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建立两个技术标准体系。“十一五”时期力争建立全市“食品技术标准体系”和“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标准体系”,构筑起“食品质量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防线,确保人民群众吃得放心、用的安心,为有效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提供标准化技术支撑。
3、加大“采标”工作力度。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国外先进标准,大力倡导能源节约、环保标准,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通过标准化手段抑制高能耗产业发展,淘汰浪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能力,推进技术改造,引导产业升级换代,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水平,为发展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推动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4、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努力增强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提高我市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率。认真研究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和标准全球化的趋势,加强具有前沿特征、自主知识产权、可形成产业的高新技术领域企业标准的研究,加速自主科技成果的标准化转化,引导和扶持企业制订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抢占高新技术标准的制高点。
5、加快推进服务标准化。加速制定面向市场、面向产业、面向社会的服务标准体系,促进服务业的优化提高和快速发展。要与卫生、商务、旅游等部门合作,建立和完善旅游景区服务规范,服务旅游大市建设。加快餐饮、洗染、美容美发、洗浴、社区服务等行业的标准化建设。
6、继续做好代码工作。将现在的广域网版代码管理软件更新为宽带版管理软件,实现代码数据传输与审核的同步,实现网上赋码。要争取全国法人信息库对代码数据的采用,抓好法人数据库建设立项,建立代码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逐步推动组织机构代码的应用,建立组织机构代码信息社会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组织机构代码质量保证制度,为代码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打好基础。
(四)加强计量执法监督,服务支柱和传统优势产业
1、对百姓关心的热点计量工作常抓不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业加强计量监督管理,制止利用违法计量手段欺骗消费者的不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力争本行政区域内餐饮业在用计量器具平均受检率达到95%以上,彻底改善餐饮业的计量环境。加强百姓关心的水表、煤气表、电能表的计量,建立日常监督制度,确保三表受检率达到95%以上。
2、查处垄断行业计量违法行为。认真总结垄断行业计量执法经验,积极研究计量监管的新途径和新办法,提高查处计量违法行为的能力和水平。发挥好计量行政监督执法的职能,重点查处电力、电信等部门的违规计量收费问题,组织开展汽车安检线在用计量器具的计量监督检查,为交管部门强化汽车安检工作提供公正、安全、可靠的计量技术支持。
3、加大流通领域计量监督力度。"十一五"期间,要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计量服务优质单位,曝光违法行为。在各集贸市场、加油站、眼镜店标示投诉电话,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计量执法服务。加强集中整治工作,确保全市定量包装产(商)品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加油机的受检率达到100%以上,眼镜制配场所的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确保量值准确可靠。
4、做好企业计量基础工作。坚持分类指导原则,对计量器具生产企业、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支持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建立和完善计量检测体系;指导中小型企业达到国家规定的计量检测保证规范要求,引导其建立适应生产需求的计量检测体系,依法自主管理计量工作;对其他计量基础薄弱的企业,帮助其加强计量基础工作,以发挥计量在提高产品质量、节能降耗、增加效益方面的作用。
5、加强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工作要点,制定冶金、化工、电力、建材等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开展能源平衡测评和能源技术服务,进一步满足重点耗能企业生产经营和节能降耗的需要。
6、强化计量检定人员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人才,努力提高计量检定队伍素质,组织对计量检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为推行注册计量师和助理计量师资格制度奠定良好基础。
(五)加强制度建设,提高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性
1、完善安全监察组织网络。用2年时间建好覆盖全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组织网络,消除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盲点和死角。发挥质监部门综合功能作用,因地制宜,积极探索,采取不同方式建立安全协管员工作机制,将安全监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乡镇、社区和企业。加快完善"以安全监察机构为主导、专职执法机构为补充、检验机构为支撑、法制机构为监督"的综合执法机制。
2、完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制定应对特种设备意外事件快速反应机制,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1年内制订不同设备应急救援预案的范本。根据省局和地方政府应急救援工作的要求,完善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应急预案,并指导企业建立特种设备专项预案。协调政府、社会、企业等各方力量,适时组织危化品承压罐车、大型游乐设施等涉及公共安全的应急救援综合演练。督促特种设备相关企业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活动。
3、加强薄弱环节专项整治。全面落实特种设备监管措施,加强电站锅炉的监管。3年内使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在用电站锅炉定期检验率达到90%以上。5年内完成我市电站锅炉的使用注册登记和监督检验。
(六)全面加强农村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1、探索建立完善农村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体系。按照中央、省、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部署和要求,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从工作机构、工作思路、工作内容、工作方式等方面,逐步建立和完善农村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机制和体系。
2、加大服务农村工作力度。围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以加强农业标准化和农产品认证为突破口,促进我市农业由数量增长和质量效益转变、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结合农村生产、生活特点,在农时季节以及重要节气、假日,组织力量深入田间地头、山庄村铺、集贸市场和乡镇企业,开展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帮助农民了解有关政策,掌握实用技术,增强维权意识,提高识假辨假能力。
3、大力加强农村消费市场和农民消费产品监管,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坚持把打击假冒伪劣工作重点向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延伸,对流向农村消费市场的假冒伪劣产品特别是假冒伪劣农资给予严厉打击,采取有力措施净化农村消费市场,坚决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加强农村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对土制特种设备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避免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五、"十一五"规划的基本建设任务
(一)完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管理体系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全市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在市局的领导下,全面履行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两大职能,建成职能统一、公正权威的行政管理部门。逐步完善省以下垂直行政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办事高效、职能到位、运转协调、行为规范、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改进管理方式和手段,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简化审批手续,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树立良好的部门形象。
(二)建立健全质量技术监督法制工作体系
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内部工作制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制度,定期考核、评比、通报,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相结合,保障行政执法合理、合法、公正、公开、公平,预防职务犯罪。积极推动行政许可制度改革,建立行政许可评议考核机制和督察长效机制。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全面落实国家、省、市“五五”普法教育规划,加强对全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培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的行政执法队伍。
(三)强化质量技术监督技术保障体系
"十一五"期间,市级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在基础设施、环境条件、管理水平和人员素质达到省内同类实验室先进水平。充分发挥技术机构的技术优势和技术潜力,努力拓宽服务领域,增强自我发展能力。技术机构的业务收入,争取每年递增幅度高于GDP的增幅,实现经济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1、综合检测机构。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加强技术装备更新配套和实验室基础建设工作,分期分批提高实验室配置,争取1—2个实验室或项目取得国家级实验室认证,从而带动整体水平的上升。每年自筹资金20—30万元,用于基础建设和先进仪器设备的投入,“十一五”期间全所实验室仪器设备总资产达到1000万元,机构规模、检测能力较现在扩大50%以上。在履行法定检定检验任务的同时,积极主动地开拓市场,开展委托检验、质量鉴定、计量校准、技术咨询等业务。以所为依托,着手建立“食品安全质量检测中心”、“计量检测校准中心”。培育和建立一个社会化的、开放的、资源合理利用的计量校准服务网络,为社会提供有效服务。不断开辟新的检测领域,尽快上马温度计量、光学计量、润滑油、电子产品等新的检定检验项目。开展汽车综合检测线,统一出租车计价器检测和车速里程表检定工作。更新完善化学计量、油品检验的项目和范围。扩大民用四表(水表、电表、煤气表、热量表)的检定范围和力度。
2、锅检技术机构。建立适应业务发展需要、在省内同行业中具有领先水平的检测和试验装备、基础设施、高效实用的检验实验基地。开拓检验市场,开展新装压力管道检验和在线工业管道定期检验。
提高电站锅炉定期检验覆盖率,力争达到100%。积极拓展非压力管道、常压容器、大型贮罐、气瓶检验工作。加强业务培训,在逐年开展司炉工、化验人员培训的基础上,增加电站锅炉、燃气锅炉、压力容器操作、气体充装等业务培训工作,提高作业人员技术水平。
3、特检技术机构。配置新型现代化检验检测仪器,构建规范化检验检测平台,提升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水平和质量。建立特种设备监管网络和应急预案,对重大危险源实施动态监管。开辟起重举升机和机械式停车设备监督检验项目。推行先进的质量管理体系,实现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
(四)加快建立快捷完善的信息网络体系
"十一五"期间,按照总局、省局部署,努力建设包括质量、标准化、计量、特种设备、食品监管、假冒伪劣、检验检测、代码档案等信息在内的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实现全市范围内重点产品、重点企业、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有效监管。积极动员所有适合入网的企业和产品纳入监管网,严格入网产品监管。广泛布设信息查询终端,基本建成功能完善、机制健全、反应快捷的产品质量监控系统和执法打假保名优信息联动系统,为政府和社会各界提供完整准确的质量信息服务。
(五)搞好科学研究,加强自主创新,促进技术进步
1、跟踪国际标准化活动的动态,组织标准化及其推广应用研究,运用标准、合格评定等技术性手段,不断提高产业产品市场竞争力。
2、加强质量管理基本理论和方法的研究,充分研究和应用国际上通行的质量管理和产品评价方法,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质量管理、企业评价、质量安全预测和监督监察体系。
3、开展与WTO相关的规范、公约、技术法规等方面研究,为长治产品进入国际大市场提供技术支持。
4、加强对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以及防范技术措施的研究,开展特种设备的安全技术及理论的研究。
5、加强工程计量和测试技术研究,包括超常态量值、超常态环境、高新技术领域以及工程参数、现场在线测量等,努力提高测量技术。
六、"十一五"规划的保障
(一)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
1、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提高素质,完善结构,健全制度,加强监督,全面推进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努力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团结坚强的领导集体,为顺利实施"十一五"规划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2、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把求真务实、群众公认、政绩突出、清正廉洁的干部及时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尤其要大力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努力营造创业、干事、出政绩的良好局面。
3、充分认识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大事来抓。坚持开展集中教育整顿工作,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形成党风廉政教育的整体合力。建立行风建设、反腐败斗争责任制,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把"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责任制逐级落到实处。
(二)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加强队伍建设
1、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深入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开展"创优争先"、"争创文明机关"、"争创文明单位""争创青年岗位能手和青年文明号"和"争当人民满意公务员"等活动,维护"科学、公正、廉洁、高效"的行业形象。
2、加强队伍教育培训。 "十一五"期间,通过人才引进、学历教育、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全市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大专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75%以上,研究生人数占总人数的2%以上。技术机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占总人数比例80%以上,高级职称人员比例要占到专业技术人员的20%,中级职称人员比例要占到60%以上。机关人员要达到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文字综合能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要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和高效执法;事业单位技术人员要达到一专多能,业务精通;管理人员要达到懂技术、会管理;一般人员要达到熟练岗位职能、职责,能够按操作规程作业。设立人才引进专项基金,用于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在质量检验、计量检测、特种设备安全检测等领域拥有同行业公认的权威专家,拥有 20名左右达到国内相关专业水平的技术骨干,缩小我市在检测技术和管理方面与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
(三)加快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机构改革
按照国家总局对地市技术机构"精简高效、区域覆盖"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技术机构结构调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解决技术机构力量分散,低水平重复的问题。坚持机构向集团化发展,经营向市场化发展,技术向数字化发展,管理向正规化发展的技术机构发展趋势。积极探索将我市质检系统的技术机构实验室资源以股份制或其他方式整合起来,充分利用社会检测资源,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一个紧密型的检测技术网络和服务网络,提高市场竞争力。逐步解决系统内部省、市、县三级技术机构的统一管理和职能划分问题,避免业务重叠和资源浪费。在计量方面实行大吨位衡器、计量公正行(站)、出租车计价器、医疗设备、三表(电表、水表、煤气表)等联合检定;在质检方面实行食品、油品、煤、焦、铁、塑钢门窗等联合检验,使各项检测业务形成大联合、大协作的局面,逐步实现专业化、集约化、规模化、集团化和市场化,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权。
(四)多渠道筹措资金,提升技术装备的科技含量
1、争取国家局、省局加大对质量监督、打假、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各项业务的投入力度,采用政府拨款、贷款、自筹等方式,集中财力建成一批重点项目,提高仪器装备水平,增强服务能力。
2、按照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的需要,制定市、县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公和实验室用房标准。多方筹集资金,集中建设一批重点基建项目,基本解决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的办公和实验室用房的困难问题。
(五)提高全民质量法制意识,为质量振兴打好基础
1、质量振兴是全民族的事业,要进一步开展《质量振兴纲要》学习宣传活动,提高全民贯彻实施《质量振兴纲要》的自觉性,增强质量法制观念。充分发挥新闻媒介、行业组织、群众团体的舆论宣传和监督作用,在全社会形成"质量责任重于泰山"、"振兴质量人人有责"、"假冒伪劣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2、质量工作涉及到生产、流通各个领域,涉及到社会方方面面。建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向同级政府定期汇报质量状况制度。争取政府把提高产品质量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强化对产品质量工作的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建立质量振兴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纵横结合,上下联动,政企联手的长效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一起做好质量工作。
(六)强化质量管理,落实扶持优惠政策
依据《产品质量法》和《质量振兴纲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质量评审标准和管理办法,鼓励企业加强质量管理。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落实质量奖励政策,扶持发展名优产品企业,引导和鼓励企业做好质量工作。
(七)加强与国内外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交流
1、积极组织并参与国际或地区间双边或多边的标准化、计量、质量、特种设备领域的交流活动,开发国际或地区间的合作项目,引进国外先进的管理方法和技术。
2、鼓励本市系统内技术机构与国内外大专院校、科研机构、检验集团实行合资、合作,开展技术服务。积极引进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检测检验装备,缩小与国内先进水平的差距。
3、组织参观学习兄弟省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方面的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推动长治市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发展。
"十一五"规划实施期间,如遇国内外环境、管理体制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不可预见原因,使实际规划目标发生较大改变时,市局将对规划作必要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