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一年来,我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的正确决策和指导下,深入学习十六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树立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住房公积金政策和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与省建设厅签署的目标责任制,不断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圆满完成了既定任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现将全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目标管理,各项业务进展顺利
(一)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情况
截止2006年底,我市主要有城区、潞城、黎城、武乡共计1500多个单位,19.8万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与去年同期相比,覆盖面由50 %增至52 %;归集率由75 %增至 92.7%;个贷率由3.2 %增至8.4%。2006年全市当年归集4.75亿元,累计归集17.5亿元;当年支取5494万元,累计支取2.81亿元;当年发放贷款1.05亿元,累计发放贷款1.66亿元,支持3061户职工购买住房38万m2,促进了住房消费,拉动了经济增长,为改善我市城镇居民住房发挥了积极作用,全年增值收益实现1054万元。其中市中心:
1、归集:2006年当年归集1.83亿元,新增单位41个,新增职工6000余人,完成年初计划的141%,同比增长36%,现累计归集8.43亿元;当年支取2557万元(购建房支取1115万元、离退休支取1312万元、死亡支取130万元),同比增长25%,累计支取1.07亿元。现归集余额7.36亿元,其中银行存款余额5.82亿元。
2、使用:
(1)个人贷款:2006年当年发放个人贷款294户,金额2938万元,完成年初计划的587.6%,累计发放个人贷款6545万元,帮助1308人购买住房12.7万m2,目前个人贷款余额4122万元。
(2)项目贷款:住房公积金逾期项目贷款余额1736万元,利息8225234.84元。
(3)国债:持有2003年第8期10年期记账式固定利率国债9500万元,年利率为3.02%。
3、收益:2006年业务收入20719984.69元,完成年初计划的108%,同比增长17%。其中,住房公积金存款、委托贷款利息收入17753706.1元;增值收益利息收入29005.29元;国家债券利息收入2885489.2元;个贷罚息收入51784.10元。全年业务支出12764326.12元,其中,住房公积金利息支出12673583.68元;住房公积金委贷手续费支出90682.44元;账户维护费60元。(因归集模式转变,不再委托银行前台操作,当年节约归集手续费93余万元,累计节约手续费220万元)。
4、增值收益分配:当年增值收益7955658.57元。提取收益的60%即4773395.14元作为贷款风险准备金;提取收益的40%即3182263.43元作为机构管理费用,其中上交财政140万元作为机构管理费用(另外上交房屋租金6.5万元), 210万元作为贷款风险准备金。
从我市2006年归集贷款情况看,归集额同比增长65%,绝对额增加1.86亿元;发放贷款同比增长817%,绝对额增加9349万元,增幅是较大的,特别是个人住房贷款是全年工作的一个亮点。主要原因是:
1、积极推进地方性规章制度建设,职工维权意识明显增强。
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结合长治市实际,出台《长治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长治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管理办法》、《长治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为了让更多干部职工了解、关心、支持住房公积金业务工作,2006年我中心积极组织开展了两次《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两万余份,并于7-8月份在长治日报连续刊登了住房公积金政策及业务知识的有关内容,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一种市场条件下解决住房的主要保障制度已经深入人心,逐步得到了单位领导的广泛认可,职工的维权意识也有了很大提高。2006年全市又有9000余人新建了住房公积金。特别是在得知长钢(集团)公司因改制停缴职工住房公积金后,中心多次以座谈形式与公司领导进行交流,并请政府分管领导出面进行了协调。长钢公司领导也认识到住房公积金是职工一项合法权益,仅2006年就为职工补缴住房公积金4000余万元。
2、依靠审计等行政力量规范了部分企业行为。
2006年全国性的专项审计调查,对于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市于5月31日由市政府副市长、管委会主任马和平同志主持召开了全市住房公积金专项审计调查动员会议,中心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客观公正、全面真实地提供审计资料,配合审计局的同志开展为期70天的审计调查工作。经过我们双方共同努力,对市中心、十四个县(市、区)、二十一个单位2005年度的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和使用情况及住房公积金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中发现,一个最主要的问题是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不到位,直接影响了各项工作的进展;此外一个突击问题就是部分行业如煤气、电力、漳山电厂、农行归集管理的住房公积金未纳入属地管理,自行归集自行管理违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针对审计中出现的问题,我们一边向政府积极反映机构问题,一边依靠审计行政部门的力量,主动同这些单位领导、职工谈心沟通,详细讲解住房公积金政策与作用,2006年11月煤气公司为本单位1763名职工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审计的顺利进行,从整个住房公积金的健康发展上促进了我市的工作,有力维护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严肃性。
3、住房公积金磁卡的发放起到了很好宣传作用。
我市住房公积金磁卡查询业务开通后受到广大职工的热烈欢迎,到我中心用公积金磁卡查询账户内信息的职工络绎不绝,起到了很好的政策宣传作用。2006年当年发放住房公积金查询卡3.8万张,现已为全部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及部分企业总计5.7万名职工发放了查询卡,市中心持卡率达到57%。为方便大型企业职工及时了解决住房公积金缴存支取情况,中心在漳泽电厂、经坊煤矿设置专线开通了查询系统。
4、贷款利率调整使住房公积金政策性、低利率贷款优势更为明显。
2006年4月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年利率上调幅度为0.27个百分点,住房公积金贷款年利率调幅仅为0.18个百分点,二者相差为 1.8个百分点(调整前相差 1.71个百分点),与商业银行个人贷款相比,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更加突出。通过一年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行情况来看,利率上调不仅没有影响公积金贷款,反而刺激了公积金贷款规模的扩大,得到越来越多人的关注,只要符合条件的购房贷款者均选择了住房公积金贷款。
5、集体购房贷款有了新的方式。在2006年发放的贷款中,大部分是单位集体购房,针对这种情况,中心加强与购房者所在单位、开发商协商,由开发商提供前期担保,降低了门槛,简化了手续,解决了中低收入者家庭贷款时无房抵押的问题,使贷款发放额大大增加,更多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圆了住房梦。
6、住房公积金的保障范围进一步扩大到最低收入家庭,住房公积金影响力受关注度进一步扩大。为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住房保障作用,切实解决我市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2006年6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一届六次会议上,根据《住房公积金财务管理办法》(财综字[1999]59号)第二十三条,经管委会同意,从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提取20万元补充到了政府廉租住房建设资金中。
(三)项目贷款清收取得阶段性成果
2006年为了降低资金风险,中心又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贷款清收力度,定期催还,跟踪清贷,对欠款不还的公司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催款,清收取得了一定成绩,当年清回项目贷款本息625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本金516万元,利息59万元,售房款本金50万元。当年住房公积金清欠率达到24%,售房款清欠率达2.3%,完成目标责任制的313%。现总计清回项目贷款本息334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本金1424万元,利息777万元;售房款本金1145万元。
经一届六次管委会会议同意对从未归还贷款本息的城区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起诉,现已聘请律师做好起诉准备。
(四)住房补贴资金管理情况
2006年当年归集住房补贴资金77.5万元,累计归集1812万元,当年支取63.4万元,累计支取1146万元,住房补贴资金现有余额666万元。我市为职工建立住房补贴的单位主要有:漳泽水库管理局、联通公司、中行长治分行。
(五)管理机构调整工作已进入实质性运行阶段。
市中心领导班子已于2007年1月5日确定,为下一步机构的顺利调整奠定了基础。
二、改革与管理目标
(一)强化内部管理,注重信息化建设
2005年底,在市管委会、财政局大力支持下,中心花费168万元对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进行了软件升级、硬件更新工作,期间请北京工程师对中心所有干部职工新程序业务进行了集中培训,我市新的综合业务管理系统于2006年1月正式投入了使用。为不断满足新的管理需要,我们对原住房公积金4.0版管理系统升至为9.0版,升级的管理系统调整和改进了功能,增加了缴存单位批量补缴、基数调整等新的模块。新的系统不仅大大减少单位申报重复数据输入,同时理清了前后台管理、减少了手工重复录入、提升了会计电算化能力,有利于规范缴存和提取行为,有利于防范资金管理风险,整体提高公积金管理效率和水平。升级改造后,为全市(包括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实现统一核算、统一管理奠定了网络管理基础,能够更加快速、准确、及时地掌握住房公积金的归集、使用情况,管理更加安全规范,管理模式达到全省先进水平。通过一年的运行表明,新的管理程序、新的管理模式,为规范管理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带来新的起色,极大加强了中心的内部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也为公积金各项业务的办理提供了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保障。
(二)变管理为服务,努力提高服务质量
中心作为为职工管理住房公积金的专门机构,全心全意为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服务是我们的根本宗旨,所以我们把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业务水平、服务质量作为日常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以一流的服务促使住房公积金政策得到全面落实。我们坚持把学习同拓展视野、增长知识才干结合起来,把学习与现代管理方式和岗位工作实践结合起来,把学习与提高思想、转变工作作风和做好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要求所有干部职工要做到“五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离岗位、不准敷衍推诿、不准态度粗暴、不让差错违纪事件在中心发生。在面对单位、职工直接履行服务职责的岗位,实行了“AB角零缺位制”,确保工作不因人为因素而断档空岗;在业务服务大厅制作了各种版面,做到了政策公开、程序公开、时限公开、职责公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服务和服务承诺制,热情接待每一位群众来电来访,全年投诉案件结案率达到100%。
(三)防范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上,为了降低风险,中心在内部管理上建立了标准化、流程化、透明化、科学化运作流程,建立了贷前调查、贷中核查、贷后管理制度,从制度上主动避免违法违纪事件发生;对外部,与委托贷款银行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书》,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力约束各自行为;对于借款人则严格办事程序,重要合同借款人必须亲自到中心签字。目前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个贷还贷情况良好,逾期率仅千分之一,逾期金额 13 万元,为黎城县贷出。
在国债的购买上,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集体审批、财政监督、中心运作的原则,目前购买国债余额9500万元。2006年9月中心派人前往上海证券登记结算中心核查,所购国债9500万元处于安全运营状态。
三、自身建设目标
(一)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防腐败体系。首先在职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上常抓不懈,警钟常鸣,建立了责任追究惩罚制,2006年职工法律考试参考率和合格率达到了100%;二在内部管理上设立了稽查内审科,从缴存、支取、贷款三个方面加强了内部审核,积极预防可能出现的漏洞;三是加大住房公积金管理的科技含量,依托信息化管理力量,严格限制工作人员工作权限,预防违法乱纪事件的发生;四是主动接受来自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每年向社会公布全年财务报告,广泛接受社会监督。通过以上几方面的运作,我市未发生违法乱纪事件,全年信访举报和案件查处率达到100%。
(二)加强统计信息工作。2006年我中心高度重视信息统计工作,在完善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的同时,也着重充实了各项数据报表的统计分析模块。全年按月、按季、按年准确、及时、完整地完成了省监管办和市财政部门的各项统计指标、统计分析等资料的报送工作。
(三)重大事项的告知工作。中心工作中出现或遇到的重大事项均及时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作了汇报,并就处理方式作了请示,会议纪要等相关事宜均向省监管办备案。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管理机构调整进展缓慢,全面制约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健康发展,直接影响了住房公积金管理质量,特别是对县(区)工作的开展影响较大。
总结2006年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住房公积金政策应达到的目标还有很大差距,还有十几万人未能建立住房公积金,还有很多职工在购房时不能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来的优惠,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调整还是任务繁重、困难较大,所以在2007年里,我中心将端正态度迎接挑战,以踏踏实实的工作作风、热情向上的精神状态,开拓创新的思想意识使2007年的住房公积金从管理上、形象上有一个质的飞跃。
2007年是全省“项目落实年、作风建设年”。在2007年里我中心将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市委九届二次会议精神,站在努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信念,以服务群众为宗旨、以提高效益为中心、以防范风险为前提,以机构调整为契机,不断完善政策,创新思路、创新理念、创新方式,以住房公积金事业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又快又好发展,为实施“三三战略”,为建设实力长治、魅力长治、和谐长治提供坚强保障。
一、主要业务指标
综合分析我市经济发展形势,结合我中心实际情况,2007年全市预计归集住房公积金3亿元,支取5000万元,发放贷款3000万元,其中市中心:
1、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
2007年市中心预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6亿元,支取3000万元,发放个贷1500万元,除预留300万元用于日常支取及个人住房贷款外,其余银行存款转作定期存款。
2、增值收益预算
业务收入2210万元,其中公积金定期存款利息收入 1637万元;活期存款利息收入3万元;国债利息收入 289万元;委贷利息收入280万元;增值收益存款利息收入 1万元。业务支出1480万元,其中支付职工公积金利息1470万元;委贷手续费支出 10万元。增值收益730万元,增值收益的40%即292万元作为管理费用,增值收益的60%即438万元作为贷款风险准备金。
3、2007年机构管理费用预算
2007年机构管理费用预算158.8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6.86万元,公用17万元,专项经费55万元,主要有:(1)专项购置费10万元(液晶电脑11台,打印机3台,复印机一台,数码照相机1台,办公桌椅等);(2)公告费2万元(用于中心的预决算及财政对预决算审核的公告);(3)查询卡费6万元;(4)管委会会议费5万元;(5)印刷费及耗材7万元;(6)中方园软件维护费5万元;(7)考察费20万元。
二、为顺利实现2007年住房公积金发展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主要工作措施有:
(一)管理机构体系进一步健全
在管理体制上,市中心要积极主动和组织部、人事局、编办、财政局、原主管单位理顺关系,保证机构在调整过程中稳妥高效进行。根据市编办“关于成立长治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通知”(长编发[2003]1号)文件精神,在潞安矿业(集团)公司设立分中心,在十四个县(市、区)设立十二个管理部,和原管理部门完成人、财、物资产清理接收工作。按照“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职责和内部授权管理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3]70号)规范内部管理,实现统一决策、统一管理、统一制度、统一核算。
(二)在全市建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网络
继续加强我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建设,一要着手准备和省监管办联网;二要完成县(市、区)管理部、潞矿分中心信息化建设,并实现联网管理,保证其在进入之初就进入规范化操作阶段。
(三)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的地方性规章制度建立工作
建立健全各项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保证调整后的中心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完成一次大规模职工培训,从思想上、业务上、管理上、服务上实现全市一盘棋管理。创立统一的住房公积金标识,增强单位凝聚力和荣誉感。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进一步开拓创新
在住房公积金归集上重点突破有两个,一是在未建立县(市、区)住房公积金上要有新的进展,2007年努力使郊区、长治县、壶关县3个县区财政供养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列入财政预算,按规定比例进行缴存;二是非公企业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上,根据不断出现的新情况及时调整贷款方式,真正使住房公积金成为中低收入家庭改善住房的最有效途径,个贷率要达到8.5%;在住房公积金规范操作上,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要彻底消除那些自行归集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建立健全单位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住房公积金审批制度,制定缴交比例上限和下限,为缩小贫富差距体现社会公平、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住房公积金政策应有的贡献。
(五)项目贷款清收完成200万元
截止2006年12月底我市仍有逾期项目贷款本息7589.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本金1736万元,利息 822.5万元;售房款本金2150万元,利息2731.4万元,黎城县项目贷款150万元,清收任务还是相当艰巨,在2007年要争取回收200万元。
2007年我中心是机遇与挑战并存的一年,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管委会的决策、监督与支持下,在我市经济快速发展的浪潮中,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实现“三个”长治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七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