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二级裁判员核准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三十条
国家实行运动员技术等级、裁判员技术等级和教练员专业技术职务等级制度。
《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第二条、第三条
许可条件:
一、有两年以上执裁经历;
二、符合国家各单项运动项目年龄规定;
三、通过考核(理论实践)成绩优秀者。
申请材料:
一、申请二级裁判员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须经本人所在单位及所属县(市)、区体育行政主管部门盖章;
三、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本人二寸彩照3张。
许可期限:7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竞赛训练科
联系电话:2046955
监督机构:长治市体育局
投诉电话:2022647
单位地址:长治市英雄路12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