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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经营从业人员资格证许可

  事项名称:体育经营从业人员资格证许可
  许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部门对以健身、竞技等体育活动为内容的经营活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监督。
    《山西省体育经营活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款、
    (四)对体育经营活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考核和资格认证;
  第十七条 在体育经营活动中从事教练、培训、辅导、咨询、体质测定、体育康复、救护等工作的人员,应当取得体育专业人员资格证。
  许可条件:体育经营活动中从事教练、培训、辅导、咨询、体质测定、体育康复、救护等工作的人员。
  申请材料:本人提出申请
  许可期限:15个工作日
  办理机构:稽查队
  联系电话:2022773
  监督机构:长治市体育局
  投诉电话:2022647
  单位地址:长治市英雄路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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