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政府信息公开>>部门与县市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市政府组成部门>>市教育局>>便民服务>>当前页
关键字检索
 
长治市普通高中择校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教育厅、财政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择校生收费的通知》(晋价行字[2007]259号)和长治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学校招收择校生的通知》(长教字[2007]53号)文件中规定,长治市普通高中择校费校准为: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每学期最高收费不超过5000元,沁县一中、屯留一中、长治县一中每学期最高收费不超过4000元,上述学校以外的农村和国家级、省级扶贫工作重点县的高中学校,最高不超过1500元,其余高中学校最高不超过3000元。各高中学校不得突破省定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晋ICP备010009号
长治市人民政府主办   长治市政府各部门协办   长治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承办
COPYRIGHT  ©  2007 CHANGZHI INFORMATION CENTER ALL RIGHTS RESERVED
最佳浏览效果显示屏分辨率 1024*768
E-mail:zgcz@changzhi.gov.cn
  联系电话:0355-20232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