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政办发[2007] 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长治市2007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五月九日
长治市2007年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
招生工作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的通知》(晋政办发[2007]45号)和《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意见(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市课程改革和中考工作的实际情况,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现就我市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改革的主要内容
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业考试与考查、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普通高中招生制度三个方面:
(一)学业考试与考查
初中学业考试是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2007年我市初中学业考试科目及各科赋分标准仍执行《山西省2006年实验区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说明》(晋教基[2006]16号)的规定,初中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理科综合(含物理、化学)和文科综合(含政治、历史)、五科。总分为660分,各科分值为:语文120分、数学120分、外语120分(听力考试占20分)、理科综合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文科综合150分(政治开卷笔答形式80分、历史70分)。
各初中学校要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按进度完成教学任务,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结束课程,不得举行任何形式的统考、统测或模拟考试。
体育测试按照市教育局和市招考中心《关于做好2007年长治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长教基字[2007]13号)文件组织实施。原则上采用“送考到校、方便考生”的办法,市区(含市直、城区、开发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城区教育局、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其它各县(市、区)的体育考试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招办(招考中心)统一组织实施。体育考试成绩为30分,计入学业考试总成绩。
考试科目共三项及分值如下:
第一项:一分钟跳绳(男、女生) 10分
第二项:一分钟仰卧起坐(女生),立定跳远(男生) 10分
第三项:握力体重指数(男、女生) 10分
体育考试时间:5月18日至5月30日。
除上述由省(或市)组织的考试科目外,其他课程作为校内考试或考查科目,主要包括:体育(学生日常锻炼、体质健康达标情况、参与体育活动的表现),艺术(音乐、美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含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地方和学校课程等。校内组织的考试或考查科目由学校组织实施。校内考试、考查科目的情况以及获奖学生在科技创新小发明等方面的获奖情况列入学生综合素质评定中。
(二)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
为全面反映初中毕业生的发展状况,在高中阶段学校录取工作中,一是学生考试成绩要达到所规定的标准,二是要把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作为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
要以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中提出的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六个方面的基础性发展目标为综合素质评定的基本依据。市教育局要专门成立一个综合素质评定指导机构,负责综合素质评定项目的设定,各项目分值设定及考核办法的确定。分值可按ABCDE五分制打分,把每一项分值汇总即为学生综合素质分数。比如综合素质按教育部所定六项打分,一个学生的综合素质分可为AAAAAA或者AABBCC等。各学校成立初中毕业生综合评定工作委员会,其成员由校长、教师、学生家长及学生代表共同组成。评定工作委员会负责评定工作实施细则与具体程序。对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以班级为单位进行。评定工作委员会对校内各班级评定工作进行指导与监督,接受质询、投诉与举报,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综合素质的评定结果由学校报各县(市、区)招办集体录入,作为中考录取的综合素质考核依据,市招考中心根据各县(市、区)所上报综合素质评定成绩,转换成数值,作为录取时综合素质成绩依据。具体转换办法如下:
把每个字母对应相应的分值,A:5分,B:4分,C:3分,D:2分,E:1分,考生所得ABCD对应分值之和即为该考分综合素质成绩。如考生成绩为AABBCC,则其综合素质成绩为“5+5+4+4+3+3=24分,考生综合素质成绩最高分为30分,最低分为6分。录取时对于同等分值的考生,综合素质成绩高的考生优先录取。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要以事实为依据,按公布的程序和标准对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和评价,要突出学生的特点和发展潜能。对学生在道德品质等方面表现评为“不合格”时应特别慎重,要由校长亲自审定。
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对学校的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接受投诉和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为了促进学生德、智、体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基本依据为学生的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的结果。在学业考试成绩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综合素质优秀的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应按照招生计划,根据报考学生的报考志愿、学业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录取。
为了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我市在高中招生录取中除实行综合评价、按照学生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按志愿择优录取的办法外,还将进行以下高中招生的改革:
1、通过合理分配优质高中招生名额的办法,扶持薄弱学校的发展。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从录取计划中,划拨出20%,按市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办学轨制比例分配给市区内的各政府办初中学校(包括长治三中、长治四中、长治五中、长治六中、长治七中、长治八中、长治九中、长治十中、长治十二中、实验中学、火炬中学、清华中学、淮海中学、漳电中学、三局一处中学、城区一中、城区二中、澳瑞特学校)。具体指标分配情况附表说明。
长治一中、长治二中、太行中学划拨出20%的计划,在其划定的统一录取线下25分以内,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所分配计划为止。享受该项优惠政策的学生必须是在该校具有正式学籍,且在该校读书至少两年以上的正式学生,对于相同成绩的考生,同样根据其综合素质成绩换算成分值,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对于在所规定分数范围内不能录取够分配计划数的学校,空缺计划由市招考中心收回到统招计划中统一使用。
各高中学校的扩招生由市招考中心与学校共同根据志愿和成绩统一足额录取。
2.免试推荐保送办法。对于品学兼优的学生,由学生申请,所在中学校推荐,经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部门组织考查、审核,直接保送进入高中学校学习,保送生的审批标准和审批条件及录取情况要向社会公布。
3.特长学生推荐办法。特长生的招收必须由市教育局统一制定标准,统一考核、审核。特长生的录取由市招考中心统一组织,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组织招收特长生。特长生的审批标准和条件要预先向社会公布,录取情况要向社会公布。
4.特色学校招生办法。鼓励普通高中学校根据其体育、音乐、美术、外语、科技创新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需要,逐步扩大招生自主权。其招生办法经市教育局审核,报省教育厅同意后可进行自主招生。
各招生学校收取扩招生的费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收费标准。
教育部从今年起将对所有高中阶段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信息进行网上公布,各高中学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扩招生的选招工作,并及时准确的上报各学校的新生报到信息,到市招考中心和基教科办理补录备案手续。
各县(市、区)一定要尊重考生的志愿,让学生自己认真填报志愿,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严禁阻止学生参加全省统考,严禁扣留学生,严禁强迫考生违背意愿报考某类或某所学校,学生志愿一经填报,任何个人和学校都不得私自更改,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全市通报。
为整顿招生秩序,严格规范招生,杜绝各高中学校间互挖学生的现象发生,今年高一新生(包括统招生、扩招生)的录取通知书由市招考中心统一打印发放,任何学校绝不允许以任何理由给考生发放预录通知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市招考中心统一录取到该校的学生。
凡高一新生(包括统招生、扩招生)须持盖有“长治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中等学校录取专用章”的《新生录取通知书》到录取学校报到,市教育局基教科依据录取名单进行学籍备案,未经市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办理录取手续的,基教科不予备案,毕业时不颁发高中毕业证书。
已被第一批录取到各高中学校的考生,绝不允许再行择校。各招生学校绝不允许采取不正当手段,进行无序竞争、互挖学生,如有违反要严格追究学校校长责任。
二、组织领导及实施保障
为保障我市初中毕业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考试及招生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我们必须建立并严格实行有关工作制度,保障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公示制度。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考试费用的收支,以及多样化的普通高中招生办法等,要体现公平、公正的原则,提前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争取社会各界对改革的理解与广泛支持。
诚信制度。要建立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阅卷、综合素质评价、体育测试、登分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并实行责任制;对违纪人员要严肃处理,并记入诚信档案。
管理监控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要全程管理监控各项有关工作。要加强监考工作,加强对考点的巡视与管理,防止发生各种泄密、舞弊事件。要加强对考生的安全教育,制订防范预案,周密防范,严格管理,切实保障师生安全,杜绝考试过程中发生师生伤害事故。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及时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应对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各项工作进行监督监察。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要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有关投诉意见要认真答复、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