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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科技进步奖评定


  事项名称:市级科技进步奖评定
  办理机构:计划成果科
  办理程序:①填报《长治市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由主管部门签注意见;②市科技局对报奖项目进行资料审查;③组织有关专家分专业组进行评审,提出推荐奖励等级;④汇总专业组评审结果,提交市科技进步奖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定;⑤评审结果在长治日报公告,征求异议;⑥对获奖项目进行奖励。
  联系电话:2115703
  电子邮箱:kjjzyq@changz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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