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科技成果的评价 办理机构:计划成果科 办理程序:①成果完成单位提出成果评价申请,提供评价项目的全套技术资料,并填写《科技成果评价申请表》;②报市级成果由市科技局决定是否组织评价,对重大的成果项目由市科技局报请省科技厅组织鉴定;③组织同行专家评价,写出评价绪论;④颁发《科技成果评价证书》;⑤评价项目归档。 联系电话:2115703 电子邮箱:kjjzyq@changzh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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